为了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请广大自愿办理农机具补贴的农户带上购机正式发票和身份证到区农机管理站补贴大厅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 10月31日);
2、对已登记的农户购机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购机发票所显示时间的先后顺序来通知购机农户办理购置补贴。(接到通知不能来办理的,顺延下一户不保留资金);
3、具体办理程序按《西安市高陵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4、对未能及时办理补贴的农户,在下一批资金到位时按顺序优先办理。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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