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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单位《关于申请高陵区智慧脱贫平台建设费用的报告》(高脱贫办字〔2018〕34号)。现将高陵区智慧脱贫平台建设资金44.98万元,拨付你们。
请专款专用。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