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行政效能革命”有关专项资金实行清单制管理要求,经过充分沟通,特制订我区区级专项资金目录。在以后的资金安排使用中,对未纳入目录的专项资金将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对已实现项目目标或到期的专项资金,将予以取消;对符合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但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将予以归并;不同部门管理但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将予以整合,保持一级专项只减不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区级专项资金目录调整后印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学习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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