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陵区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部分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尊敬的胡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由我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部分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及债务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严格预算执行,深化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稳步推进财税改革,较好地保证了当年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4276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187万元,置换债券转贷收入1900万元,新增地方债券收入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57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4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7389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310万元,上解支出176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47万元,置换债券还本支出1900万元,核销预算周转金33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6887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87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431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6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49万元,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8600万元,上年结余1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7641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84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万元,置换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8600万元,调出资金571万元,累计结余3790万元。

2016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42695.66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13376.9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收入12172.8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145.85万元。全年社保基金支出完成37368.1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2231.8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62.4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973.8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327.5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5447.56万元。

截止2016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共计311644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00万元,北樊社区项目19000万元、店子王大桥项目12205万元,三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局、住建局等项目工程款37939万元,转贷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32500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区债务限额为161000万元,目前我区债务只有140439万元纳入政府债务系统,其中一般债务69965万元,专项债务68396万元,担保债务2078万元,其余171205万元未纳入债务系统。

二、2017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区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及区委决策部署,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基本和民生需求,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财税人员的共同努力,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581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50.40%,较上年放缓5.9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9885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40.35%;地税部门完成31502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57.45%;财政部门完成15194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54.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353万元,完成调整任务的52.68%,增长2.1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07055万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5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70万元,完成预算的30.49%,下降50.5%;支出完成8889万元,完成预算的26.65%,下降41.29%。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1-6月收入完成32864.38万元,完成预算的79.14%,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13303.1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收入7940.2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621.01万元;支出预算完成20686.17万元,完成预算的53.00%,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6369.8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295.1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021.21万元。

政府性债务情况:截止6月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96941万元。其中2017年新举借棚户区改造三期债务92000万元,偿还债务6703万元。

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转变工作方式,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全面完成税源普查,共走访企业938户、门店5181户,及时掌握涉税收入信息,堵塞征管漏洞,做实财政收入。二是开展“做大企业所,服务百家企”活动,确定全区100户重点企业,主动给企业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三是及时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和四址范围,原来2-5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调整为6元、2元每平方米,建立形成与区级管理相适应的征管体系。四是推进财税部门深度合作,国地税融合发展、联合征税,安装自助办税设备,做到“一人一机双系统一POS”,实现“一站式”办税。

(二)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拓宽资金渠道。牢固树立“财政保运转,发展靠融资”的理念,积极推广PPP项目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大力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成立区级领导小组,并在区财政局设立专项工作机构,先后3次开展“每周一课”讲授专业知识,抽调6名同志前往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训。目前,通过PPP模式正在推进创想小镇、生态小镇、泾河河道治理和中医院迁建项目。此外,积极争取上级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农林水、科教文卫等补贴扶持资金聚集高陵,1-6月,共争取上级资金48852万元。继续开展企业小额贷款贴息业务,探索设立企业发展基金,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提升行政效能,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完成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初稿,正在开展市场测试,后续工作正在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争取前期经费2000万元。二是助推吉利项目顺利落户高陵。制定出台《重大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吉利项目共需征用土地5600亩,拆迁安置群众1266户,目前赔付资金兑付达到96.84%,顺利有序完成各项任务。三是加快推进通远创想小镇PPP项目,项目前期规划已经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中。

(四)支持城市建设,推进宜居高陵建设。不断加大城市治理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足额保障城市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经费。积极落实“路长、河长、所长、网格长”四长工作机制,持续投入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市政建设、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基础设施新建、改造力度,切实解决居民出行难、停车难、如厕难、垃圾处理难等问题,有力保障了城乡环境卫生提升。1-6月,环境卫生治理、园林绿化、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改建等城市综合管理项目共支出8971万元。

(五)保障民生支出,扎实办好惠民实事。成立脱贫攻坚工作资金保障小组,实行“一对一”服务,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顺利开展。目前,共投入区级专项资金265.4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数据大平台建设及相关工作经费。此外,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化”投入,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等建设。1-6月,民生支出107055万元,占一般公共支出的87.50%。

(六)深化预算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监督。一是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公开机制。推广“零基”预算,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简化集中支付流程,提高直接支付力度。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各单位截至6月底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摸清债务底数。集中整改违规举债行为,与各部门签订《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举债渠道。三是推行“阳光采购”,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购买服务原则、程序、方式和目录,城区环境治理纳入购买服务且顺利招标签约。四是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完成全区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明确资产权属,防止资产流失。

总体来看,1—6月我区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但综合分析今年我区的经济、财政状况,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降费、民生项目刚性支出等因素的影响,组织收入难度仍然很大,收支矛盾亦十分突出。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预算执行中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全员抓收入的氛围不浓厚,收入征管合力还未形成,完成财政收入时,财税部门“孤军奋战”,其他涉税部门及街办参与度不高,执收执罚单位积极性不高。二是招商引资成效尚未显现。近几年,我区新招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效益差、贡献不高等问题,加之今年新招企业都在筹建准备阶段,短期内无法起到拉动作用。三是预算严肃性不强,人大批复预算后,预算执行时资金报告“满天飞”,“零基”预算改革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四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进展缓慢,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政府债务管理不尽规范,债务规模继续扩大。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着力予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结合我区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现提出以下预算调整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作调整。

2.由于今年预算确定较早,现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提前预下转移支付的通知》(市财发〔2016〕220号)文件精神,对我区2017年预算作如下调整:调减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3811万元;调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987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87万元。

4.向上级争取新增地方转贷债券3000万元。

调整后,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原来的163136万元变为180199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0987万元,全部为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

6.根据《高陵区引进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要求,从年初预留中调剂安排2000万元用于我区引进人才专项经费。

7.对于调减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3811万元与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的6887万元和新增的转贷债券3000万元后的财力缺口,通过争取上级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弥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做调整

(三)社保基金预算不做调整

四、追赶超越,聚力发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税工作任务

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扣全市“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和我区“三次创业”大局,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深入开展财税改革,不断深化与社会资本的合作,着力补齐保收入、保民生、保发展的“短板”,确保完成全年财税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4个方面:

(一)加大招商力度,着力财源培植。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财政收入完成的基础,我们只有不断壮大实体经济,才能保证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这就需要抓好3个方面:一是结合市上即将出台工业发展基金等,加大我区《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宣传力吸引更多企业到高陵落户。二是结合市上招商引资引税优惠政策,修订、完善我区优惠政策,加快引进具有带动辐射作用的总部经济入驻高陵,提高税收增长内生动力。三是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宣传”活动,加快推进控税引税工作,摸清企业所求,夯实税源基础,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夯实责任主体,抓好组织收入。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街办征管职责,提高征管积极性,形成征管合力。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加强收入分析研判、重点税源监管,重点普查共建区税源,清查建筑行业税收。发挥税务稽查作用,突出抓好零散税源、薄弱领域的税收征管,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二是不断完善征管考核体系,依托综合治税体系,进一步明确街办及各部门的协税职责,加强考核监督,定期评比通报,增强责任感、调动积极性,提高收入质量。三是着力构建齐抓共管体系。探索“协税增收按比例返还”的政策,让街办既有任务,也能有甜头,并落实非税收入激励措施,从而增强协税护税、促进征管的积极性。

(三)严格财政管理,规范预算执行。一是不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根据新《预算法》严格支出管理,对年初无预算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整改违法违规债务,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做好政府债务置换工作,规范举债行为,防控债务风险。三是实行专项资金清单管理,达到“一项资金、一项制度”,凡不在目录、无制度的项目,不予安排财政资金。根据市级清单,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做到有的放矢。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五是加大财政资金全程监管,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六位一体”机制,即:“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共同推进。

(四)转变思维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目前,我区财力只能维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用于基础建设、环境整治的资金十分有限,这就需要转变方式,瞄准“五资”多引资、多融资,不断拓宽资金渠道。一是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新方式,大力推广PPP模式,加快完善创想小镇项目后续“两评”工作,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场测试,力争区中医院迁建项目纳入PPP项目,加快泾河河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工作,尽快促成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二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鼓励各部门积极策划、包装、申报项目,扭转部门“等靠要”的思想,出台向上争取资金鼓励激励措施,形成向上争取中省市资金合力,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聚集高陵。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件:1.高陵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

2.高陵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3.高陵区2016年社保基金执行情况表

4.高陵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附件1

高陵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年初

预算

调整

预算

完成数

完成

比例

支出项目

年初

预算

调整

预算

完成数

完成

比例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小计

151227

141227

120185

85.10%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计

193728

232310

232310

100.00%

工商税收

74822

74822

59134

79.03%

一般公共服务

29767

25506

25506

100.00%

耕占税和契税

38723

38723

21603

55.79%

国防

201

197

197

100.00%

非税收入

37682

27682

39448

142.50%

公共安全

9250

11103

11103

100.00%

1.国税部门

13890

34459

25500

74.00%

教育

41461

46247

46247

100.00%

增值税

11536

32105

23527

73.28%

科学技术

1473

2641

2641

100.00%

企业所得税

2354

2354

1973

83.81%

文化体育与传媒

2706

3455

3455

100.00%

2.地税部门

103889

83320

58419

70.11%

社会保障和就业

26586

32671

32671

100.00%

营业税

33884

13315

12727

95.58%

医疗卫生

25297

35956

35956

100.00%

企业所得税

1053

1053

803

76.26%

节能环保

76

667

667

100.00%

个人所得税

2319

2319

1535

66.19%

城乡社区事务

20220

22467

22467

1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6673

6673

6014

90.12%

农林水事务

12869

27086

27086

100.00%

房产税

4230

4230

3401

80.40%

交通运输

3687

5596

5596

100.00%

印花税

2839

2839

1983

69.8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557

2683

2683

10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4505

4505

3253

72.2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089

1103

1103

100.00%

土地增值税

4278

4278

2818

65.8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246

2006

2006

100.00%

车船税

1151

1151

1100

95.57%

住房保障支出

8029

12239

12239

100.00%

教育附加

3275

3275

2485

75.88%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313

448

448

100.00%

地方教育附加

778

778

622

79.95%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7187

228

228

100.00%

耕地占用税

28694

28694

15371

53.57%

其他支出

714




契税

10029

10029

6232

62.14%

金融监管等事务


11

11

100.00%

税收罚没

181

181

75

41.44%






3.财政部门

33448

23448

36266

154.6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0109

10109

14229

140.76%






罚没收入

5012

5012

4673

93.24%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4327

4327

14569

336.70%






专项收入

4000

4000

2795

69.88%






上级补助收入小计

46849

92080

113187


上解上级支出

4348

6116

1765


税收返还

1574

1574

1574


体制上解

97




体制补助

3893

3893

4083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

33

51

51


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

70

2784

2784


其他上解

4218

6065

1714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

5593

5593

5593







省五税增量返还补助

859

859

859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

2004

1630

1630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2478

2038

2038







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

124

124

123







管户划转财政利益调整补助

-398

-398

-398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下划经费基数

993

993

993







质检管理机构下划经费基数

158

158

158







营改增体制补助


5394

5394







其他补助



173







村级运转经费


894

935







一次性补助


14570

17106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29501

51974

70142







2016年新增地方债券


6000

6000


债务还本支出


1447

1447


转贷置换一般债券收入



1900


置换债券还本支出


1900

1900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433

2433


增设预算周转金


-33

-33


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结余



571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887


收 入 总 计

198076

241740

244276


支 出 总 计

198076

241740

244276



附件2

高陵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年初

预算

调整

预算

完成数

完成

比例

支出项目

年初

预算

调整

预算

完成数

完成

比例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小计

56000

47762

25674

53.75%

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小计

56000

47762

28462

59.59%

城乡社区事务

55860

47622

25406

53.35%

城乡社区事务

55860

47622

26937

56.56%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9733

41495

15431

37.19%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

49733

41495

14769

35.59%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160

160

78

48.75%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160

160

91

56.8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700

700

5191

741.5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700

700

7249

1035.57%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4400

4400

4121

93.66%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4400

4400

4230

96.14%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867

867

585

67.47%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867

867

598

68.97%

农林水事务

0

0

0


农林水事务

0

0

0


其中: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其中: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40

140

239

170.7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40

140

261

186.43%

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140

140

239

170.71%

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140

140

261

186.43%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彩票公益金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32


其他收入



29


债务付息支出



822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其他支出



410







调出资金



571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小计



5949


上解上级支出



8


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



8600


置换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



8600


上年结余小计



1208


年终结余小计



3790







结转下年支出



3790







净结余





收 入 总 计

56000

47762

41431


支 出 总 计

56000

47762

41431



附件3

高陵区2016年社保基金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

一、收入

39607.33

42695.66

107.80%


17145.85

12172.86


13376.95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18340.75

20358.6

111.00%


15837.93

1445.69


3074.98




2、利息收入

201.13

408.11

202.91%


25.88

365.4


16.83




3、财政补贴收入

21506

21914.88

101.90%


1282

10347.74


10285.14




4、其他收入


0










5、转移收入


14.03




14.03






二、支出

37636.38

37368.1

99.29%


14973.82

10162.47


12231.81




其中: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37636.38

37368.1

99.29%


14973.82

10162.47


12231.81




2、其他支出

160

0

0.00%









3、转移支出


0










三、本年收支结余

1970.95

5327.56

270.30%


2172.03

2010.39


1145.14




四、年末滚存结余

23682.15

25447.56

107.45%


3482.2

19639.76


2325.6





附件4

高陵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年初预算

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

支出项目

年初预算

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

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小计

132110


132110

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小计

159735

20987

180722

税收收入

100106


100106

一般公共服务

21907

13

21920

工商税收

77645


77645

国防

54


54

耕占税和契税

22461


22461

公共安全

7763

669

8432

非税收入

32004


32004

教育

31345

3023

34368

1、国税部门

49275


49275

科学技术

127

1

128

增值税

45791


45791

文化体育与传媒

2388

147

2535

企业所得税

3484


3484

社会保障和就业

24384

7571

31955

2、地税部门

54832


54832

医疗卫生

10839

4931

15770

营业税

0


0

节能环保

35

500

535

企业所得税

1131


1131

城乡社区事务

20668

249

20917

个人所得税

1960


1960

农林水事务

18724

3643

22367

城市维护建设税

8648


8648

交通运输

3732

240

3972

房产税

4536


4536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47


447

印花税

2437


2437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27


127

城镇土地使用税

4566


456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045


1045

收入项目

年初预算

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

支出项目

年初预算

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

土地增值税

3707


3707

住房保障支出

15634


15634

车船税

1385


1385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516


516

教育费附加收入

3077


3077

预备费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819


81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税收罚没

105


105

其他支出




耕地占用税

14055


14055

储备事务支出




契税

8406


8406

金融监管等事务




3、财政部门

28003


2800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4709


14709





罚没收入

6759


6759

上解上级支出

3401


340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127


4127

体制上解

97


97

专项收入

2408


2408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

51


51

一般转移支付收入

31026

-13811

17215

其他上解

3253


3253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0987

20987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


6887

6887





2017年新增地方债券


3000

3000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

163136

17063

180199

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

163136

20987

184123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