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相关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照区民政局提供的审批标准实施行政审批,区民政局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主要负责制定完善审批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民政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和婚姻登记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深化改革、行政效能、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做好资金分析、账目汇总、报表归档工作;承担民政统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方案、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综合科。

指导推进全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意见;拟订全区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措施及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在城乡社区开展工作;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培育和管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乡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区内地名命名的考察、报批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组织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负责管理和统计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相邻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拟订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四)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养老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政策、标准;负责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指导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指导落实;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相关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全区儿童收养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西安市高陵区婚姻登记处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负责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的综合运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执纪问责,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切实抓好民政系统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铁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切实发挥最底线的民生保障作用。持续健全和完善我区“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提标和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政策待遇。进一步健全核对工作机制和程序,力争将房产信息手工录入核对平台系统,做好信息比对工作。

(五)扎实做好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新建7个农村幸福院、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新增养老床位139张。研究出台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的补助力度,稳步推进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加快区养老公寓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区火化率,力争2020年初公益性公墓投入运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六)不断提高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水平。加大村务公开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四会”组织。持续开展“四社联动”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类社会组织,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稳妥推进专项行政管理工作。编制出版《西安市高陵区地名录》《西安市高陵区地名故事》;办理发放高陵区大型建筑标准地名使用证。做好辖区已建成道路的命名工作,定期开展道路标志牌巡查维护,及时为企事业单位编排门牌号;积极做好第四轮市级区域界线联检,开展2020年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拟变动情况

1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2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本级

3

西安市高陵区救助管理站

4

西安市高陵区奉正迁安园管理站

5

西安市高陵区社区福利服务中心

6

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

7

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01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70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遗属1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79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6.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8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2019年5490.44万元减少169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城乡医疗救助、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救灾救济等业务减少;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79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96.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8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2019年5490.44万元减少169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城乡医疗救助、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救灾救济等业务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9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6.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8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19年5490.44万元减少169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城乡医疗救助、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救灾救济等业务减少;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79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96.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8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2019年5490.44万元减少169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城乡医疗救助、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救灾救济等业务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96.09万元,较2019年5490.44万元减少249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城乡医疗救助、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救灾救济等业务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6.0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201)178.53万元,较2019年445.41万元减少266.8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60.83万元,较上年76.2万元减少15.37万元,原因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已经到收尾阶段,经费减少;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80208)937.31万元,较上年1599.18万元减少661.87万元,原因是资金下达模式改变;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977.12万元,较上年752.56万元增加224.56万元,原因是较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

(5)儿童福利(2081001)5.6万元,较上年5.6万元保持不变;

(6)老年福利(2081002)21.39万元,较上年744.96万元减少723.5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高龄保健补贴业务减少;

(7)殡葬(2081004)15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54万元,原因是为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大力促进殡葬事业,用于人员火化补助;

(8)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164万元,较上年648.48万元减少484.48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模式改变;

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5万元,较上年5万元保持不变;

(1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40万元,较上年40万元保持不变;

(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110万元,较上年715万元减少6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市上级分配资金加大。

(12)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70万元,较上年30万元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救助力度加大,救助资金需求增加。

(1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002)12万元,较上年15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市上级分配资金加大。

(1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162.08万元,较上年119.52万元增加42.56万元,主要原因是救助标准提高,资金需求量增大。

(1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2.86万元,较上年13万元减少0.14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

(16)住房公积金(2210201)85.38万元,较上年66.92万元增加18.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正常调资。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6.0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41.23万元,较上年920.9万元增加20.33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工资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25.03万元,较上年835.99万元增加389.04万元,原因是殡葬等业务资金增大;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796.96万元,较上年3713.57减少2916.61万元,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高龄保健补贴等业务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32.87万元,较上年17.58万元增加15.29万元,原因是部分设备老化,需进行更新。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6.0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76.82万元,较上年429.59万元减少52.7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人员自然退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2.86万元,较上年229.1万元减少16.2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减少,部分经费减少;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4万元,较上年5.7万元减少1.7万元,原因是根据业务需求变化;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576.58万元,较上年1098.2万元增加478.38万元,原因是较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28.87万元,较上年14.28万元增加14.59万元,原因是社区福利服务中心车辆老化,需购新车;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796.96万元,较上年3713.57万元减少2916.61万元,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高龄保健补贴、救灾救济等业务减少,资金需求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800万元用于我区奉正迁安园公墓建设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五、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15万元,较上年7.3万元增加16.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化,区社区福利服务中心需购置新车。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动,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较上年0.3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业务减少;会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培训费0元,较上年减少9.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培训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7.86万元,较上年7万元增加0.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维护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化,区社区福利服务中心需购置新车。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七、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8.87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96.0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88万元,较上年46.13万元增加2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新)_[124]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