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9号)规定执行,原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建制划转至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属于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调整为:办公室、综合科、风险管控和综合减灾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依法负责全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年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与相关部门、街办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年终组织目标考核,奖优罚劣。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内容组织实施,并对执法工作计划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认真抓好落实。

(五)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工作重心。

(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基层打非力度,将工作重点落实到街办。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依法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

(九)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

(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成年度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任务,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十一)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十二)定期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和通报,及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安全生产总结材料。

(十三)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十四)做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认真组织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周和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等“七进”活动,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总结。

(十五)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法律法规。

(十六)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扩大覆盖面。

(十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

(十八)加强地震监测管理。扩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覆盖面,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科普馆设施配置。

(十九)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拟变动情况

1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

划转

2

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二级事业单位)

划转

3

西安市高陵区高陵区地震监测中心(二级事业单位)

划转

4

西安市高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级参公事业单位)

划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后附人员柱状图。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人员87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6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6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0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36.8万元,属于防汛抗旱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9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将高陵区地震办公室17人,高陵区抗旱防汛办公室18人,划转至应急管理局二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财政拨款预算项目经费相应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6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2.0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36.8万元,属于防汛抗旱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9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将西安市高陵区地震监测中心17人,高陵区抗旱防汛办公室18人,划转至应急管理局二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0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36.8万元,属于防汛抗旱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9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将西安市高陵区地震监测中心17人,高陵区抗旱防汛办公室18人,划转至应急管理局二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本年财政预算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6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2.0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36.8万元,属于防汛抗旱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9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将西安市高陵区地震监测中心17人,高陵区抗旱防汛办公室18人,划转至应急管理局二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后附图表)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2.01万元,较上年增加59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将西安市高陵区地震监测中心17人,高陵区抗旱防汛办公室18人,划转至高陵区应急管理局二级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2019(年)

2020

(年)

说明原因

财政拨款(万元)

564.99

1162.01

机构改革新划转2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科目,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年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后附图表)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2.01万元,其中:

(1)防汛(2130314)36.8万元,较上年增加36.8万元,原因是防汛抗旱办公室为机构改革新划转事业单位,本年列入财政预算防汛专项资金;

(2)住房公积金(2210201)20.51万元,较上年减少7.6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单位基数减少;

(3)行政运行(2240101)364.5万元,较上年增加364.5万元,原因是上年财政预算在安全监管科目中列入未使用该科目;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0102)59.64万元,较上年减少70.36万元,原因是本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业务经费减少;

(5)灾害风险防治(2240104)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增加新划转事业单位业务经费;

(6)安全监管(2240106)88.8万元,较上年减少318.08万元,原因是财政预算安全监管业务经费减少;

(7)事业运行(2240150)408.7万元,较上年增加129.42万元,原因是增加新划转事业人员经费,财政预算事业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8)地震事业机构(2240550)168.06万元,较上年增加168.06万元,原因是新划转财政拨款地震事业单位经费。

(9)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240599)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此科目,本年是机构改革新划转地震检测中心办公室财政拨款预算事业业务经费。

QQ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本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并分析增减变化原因。(后附图表)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2.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67.43万元,较上年增加500.0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新划转2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大;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93.86万元,较上年增加274.35万元,原因之一是机构改革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新划转2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原因之二是全区人员预算经费也在原人均4000元基数增加为人均7000元基数;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72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此项预算,本年是社会福利救助生活补助经费。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2.0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5.68万元,较上年增加 6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新划转2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大;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8.62万元,较上年增加22.85万元,原因之一是机构改革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新划转2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原因之二是全区人员预算经费也在原人均4000元基数增加为人均7000元基数;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预算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预算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786.99万元,较上年增加507.7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新划转2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相应增加;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预算支;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9)0.72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原因是上年未列入经费预算,本年增加生活补助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7.85万元,较上年增加7.35万元(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高陵区应急管理局新划转2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培训费和会议费预算增加;按照单位实际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公务费比例均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上年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7.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2%),减少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培训费预算8.65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为新划转单位二级事业单位地震检测中心培训费预算支出增加。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说明:高陵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8辆(含二级事业单位执法监察大队1辆在编公务用车,抗旱救灾办公室1辆在编公务用车,局机关由高陵区机关事务局调配2辆公务执法用车,现已经过户本部门,局机关原有4辆公务执法用车),主要承担全区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危化品、烟花爆竹督查以及承担高陵重大事项如疫情应急紧急救援等重要突发事件,公务执法用车量很大,因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2020年三公经费车辆预算经费。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6.8万元(为二级事业单位抗旱防汛办公室防汛储备物资和电信服务运行维护预算),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2.86万元,较上年增加8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说明:高陵区应急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高陵区应急执法、日常办公费、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用及安全生产宣传、应急救援车辆运行维护费、承担高陵区突发事件处理等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高陵区应急管理局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燃气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楼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2.专用材料费:高陵区防汛抗旱办公室抗旱防汛储备物资和防汛电信维护费。

3.三公经费:本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

4、本部门无扶贫专项资金。

5、后附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见附件2内容)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1.pdf

2020年高陵区应急管理局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pdf

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管理办法.pdf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