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政策和文件。

2.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综合考核、专项考核指标日常监测和报送工作。

4.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5.负责列入中省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有关融资工作。

6.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

8.负责和指导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工作。

9.负责协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

10.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

12.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

13.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14.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15.协调开发区做好征地拆迁、农民安置等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支持开发区建设工作部署。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协调科、计划财务科、改造事务科、征收安质科和社会事务科。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 围绕渭北崇皇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区共向国开行申请贷款9.2亿元,1.4亿元已用于购买安置住房,剩余7.8亿元已激活5亿元,本次井王村6、7组搬迁安置费约需2.5亿元。针对剩余的贷款资金,我们计划在2020年对该项目涉及的其他搬迁区域进行征收。目前,我们正在初拟改造区域和改造思路。

2. 结合全区发展思路和各村实际,经过认真筛选和反复讨论,初步确定了5个村作为2020年重点改造的村。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做好5个村的户数、人口、面积等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并着手研究拟定改造思路和搬迁工作流程。

3. 针对地铁10号线项目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依据《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指导涉及街道做好沿线群众搬迁安置的实施工作;积极做好泾河、渭河沿线的土地收储工作;针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继续配合做好项目1公里范围内群众搬离的收尾工作。

4. 加强与经开区及我区相关部门、街道的对接,定期组织召开“两区”联席会议,针对“两区”合作共建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协调等工作。围绕吉利项目、兵器工业集团等重点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拟变动情况

1

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事业17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1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87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1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1.87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87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1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1.87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1.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87万元,其中:

棚户区改造(2210103)511.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1.87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我部门支出预算合计51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0.87万元,包含人员经费支出195.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1万元,包含业务经费301万元。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8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92.77万元,较上年增加192.78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19.1万元,较上年增加319.1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87万元,其中: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511.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1.87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4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见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管理办法1.pdf

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预算公开报表.pdf

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