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部门综合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67号),设立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职责。

1.承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职责。

2.承接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职责。

3.承接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职责。

4.承接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核、批准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配置职责,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加强防汛抗旱职责,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务、防洪、渔业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研究提出水价格的建议;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防洪论证制度;保障用水安全,组织拟订水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控制;监测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政、渔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区域内水事、渔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区属水利工程设施和灌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核发河道采砂许可证。

(十)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渔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水产品质量,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和科技推广;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生产的审批工作;审核、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经营、运输、出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水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科)。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检查机关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组织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制度、综合性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文件;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培训、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编制全区水务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涉水项目的计划立项及实施监督;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城区供水工程;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省、市下达我区的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稽查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水利投资项目稽查及审定评价工作。

(二)农水科。

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渔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苗种生产的审批工作;负责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其他水产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节约用水、农田排水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灌区规划,指导机电排灌和已成灌区管理;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议案;负责全区冬春夏灌和抗旱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全区水务系统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中水回用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和审核城市供水、排水、中水回用的规划、计划、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已成供水、排水、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及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源保护和建设规划,组织审核水源工程更新改造方案;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负责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做好全区河湖长制全年考核筹备工作。继续落实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在巩固前期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责任,促进“清四乱”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扎实推进泾、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及农村生活污水ppp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是认真贯彻省市区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按时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 号单 位 名 称拟变动情况
1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本级(机关)
2西安市高陵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3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4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21人;实有人员135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23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36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43.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224.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36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43.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224.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36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43.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224.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36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43.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224.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9.82万元,较上年减少655.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3个二级单位划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9.8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301)119.59万元,较上年减少21.8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二级单位划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2130302)60.97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原因是日常经费增加;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1920.14万元,较上年减少624.5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二级单位划出;

(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133.1万元,较上年增加133.1万元,原因是水资源管理项目增加;

(5)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10万元,较上年减少144万元,原因是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大部分都是上级转款;

(6)住房公积金(2210201)16.01万元,较上年减少21.0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二级单位划出;

(7)农田水利(2130316)60万元,较上年增加60万元,原因是农田水利项目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9.8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407.71万元,较上年减少379.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二级单位划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39.41万元,较上年减少138.7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二级单位划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7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原因是遗属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7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原因是遗属减少;

对企业补助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减少132万元,原因是部分项目在基金中列支;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9.8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5.37万元,较上年减少1612万元,原因是上年将事业单位的工资等也在该科目核算;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02.74万元,较上年减少375.4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有二级单位划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469万元,较上年增加1469万元,原因是上年将事业单位的工资等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核算;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原因是上年将事业单位的工资等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核算;

对企业补助(507)360万元,较上年减少132万元,原因是部分项目在基金中列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5.7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原因是遗属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3万元,较上年增加1880万元,主要原因是从政府性基金支出的项目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5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5.5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0.1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6.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43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8.54万元,较上年增加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2020年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部门综合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pdf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新)_[135]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pdf

预算公开管理办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