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和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文物保护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及其他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4、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对文化市场进行行业监管。
5、推进旅游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形象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监管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
6、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7、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8、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及本土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对全区文物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全区文化资源调查。指导、监督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古建筑维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博物馆业务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博物馆的宣传、科研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闻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1、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和文物的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全区“一带一路”文化、旅游和文物交流和合作工作。
12、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全区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3、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4、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15、统筹规划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6、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7、加强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承接的职责:旅行社分社(分公司)备案。
取消的职责:在历史文化名城、 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复印打印业务审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20、有关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及园区(基地)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照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提供的审批标准实施行政审批,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主要负责制定完善审批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二)机构设置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社会文化体育科、市场管理科和文保旅游科。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不折不扣执行区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贯穿基层党建全过程。持续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围绕“党建引领发展”的战略布局,推动“党建+文化”、“党建+体育”、“党建+旅游”等党建品牌落地生效,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党员的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强化责任、优化服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过硬的“文化铁军”,为高陵“追赶超越·三次创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2、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每年每个村组(社区)镇演出不少于1场。鼓励本土的文化能人、艺人创作出更多贴近时代、贴近群众生活、适合基层演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剧(节)目。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开展艺术普及、全民健身、文艺表演等活动。
3、全面展开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改造提升工作。全面启动了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提升工作。计划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围绕西北民大旧址,形成红色旅游教育基地总体规划。二是立足民大现状,打造红色熔炉。三是增强服务功能,打造游客服务中心。计划以3A级景区标准,对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服务功能作进一步提升。目前已包装了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申请2020年省级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四是发挥社会力量,重新包装展陈项目。
4、全面推进汉阳陵东大门建设工作。积极与区建住局联系,对接市建委西铜高速扩建方案,进一步明确西铜高速与拟用地块的交通设置情况。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高陵分局对接,尽快确定地块规划及土地出让方式,力争尽快启动项目赔付和文物勘探工作。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项目的设计和预算编制,协商确定建设模式。
5、着力发展旅游产业。重点对渭河两岸进行提升改造,打造博物馆群,推进乡村旅游建设。开展美食厨艺大赛、美食评选等活动,完成精品路线设计和推广。举办“旅游推广季”、“美食厨艺大赛”等大型活动。大力发展特色各异的乡村游活动,提升场畔的接待水平。2020年,以传统节庆、大型活动为载体,计划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推广活动不少于100场。
6、打造乡村民宿精品建设。按照民宿发展“一线、二区、五重点”的布局,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一批乡村民宿精品,引导特色民宿示范村建设。
7、稳步推进全民健身。积极参加各类市级群体活动和体育竞技赛事,计划2020年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不少于12场次。举办全区半程马拉松赛,着力打造有规模有影响的体育赛事品牌。加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启动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推进15分钟健身圈建设,新建标准化足球场3个,配齐配全健身器材,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拟变动情况 |
| 1 |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本级(机关) | |
| 2 |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馆 | |
| 3 | 西安市高陵区图书馆 | |
| 4 | 西安市高陵区体育中心 | |
| 5 |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
| 6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剧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95人;实有人员155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13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9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08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70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3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红色熔炉”干部培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及文体中心提升改造项目;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08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8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70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3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红色熔炉”干部培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及文体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8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70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3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红色熔炉”干部培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及文体中心提升改造项目;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08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8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70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3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红色熔炉”干部培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及文体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86.76万元,较上年减少264.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6.7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70101)24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3.9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2070102)143.17万元,较上年增加34.17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3)图书馆(2070104)385.6万元,较上年增加46.9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4)艺术表演场所(2070106)7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8.3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5)文化活动(2070108)0万元,较上年减少242万元,原因是本年未涉及此科目;
(6)群众文化(2070109)590.21万元,较上年增加111.88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7)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8)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70112)128.76万元,较上年减少3.51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34.5万元,较上年减少358.4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0)文物保护(2070204)160万元,较上年增加62.64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11)博物馆(2070205)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2)历史名城与古迹(2070206)0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体育)(2070302)0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4)体育场馆(2070307)26.66万元,较上年增加26.66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15)群众体育(2070308)467.32万元,较上年增加14.37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16)住房公积金(2210201)136.23万元,较上年增加114.55万元,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增,公积金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6.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689.36万元,较上年增加175.73万元,原因是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61.68万元,较上年减少407.44万元,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72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原因是遗属增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原因是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32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
(2)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6.7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29.31万元,较上年减少95.54万元,原因是在此科目反映的工资较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39.13万元,较上年减少561.1万元,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1万元,较上年减少58.9万元,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882.6万元,较上年增加424.64万元,原因是在此科目反映人员工资增加;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30.9万元,较上年增加26.4万元,原因是在此科目反映的资本性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72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原因是遗属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9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红色熔炉”干部培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及文体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60万元,较上年减少2.59万元(-25.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核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66.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核算;公务用车运行费7.3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21.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核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9.91%),减少的原因是规范支出核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7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8.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9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847.0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6.6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00.0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18万元,较上年增加9.6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