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划;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乡镇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四)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负责组织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九)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年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与相关部门、街办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年终组织目标考核,奖优罚劣。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内容组织实施,并对执法工作计划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认真抓好落实。
(五)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工作重心。
(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基层打非力度,将工作重点落实到街办。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严格行政许可,组织公安、工商、质监、国土、建设等部门查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建设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依法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
(九)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十大”专项行动。
(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成年度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任务,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十一)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十二)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扩大覆盖面。
(十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
(十四)做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认真组织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总结。
(十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
(十六)定期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和通报,及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安全生产总结材料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单位包括2个单位,分别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
2 | 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二级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截止2018年底,机关人员行政编制8人,年末实有财供行政人员12人,事业编制11人;年末实有财供事业人员27人,单位管理离退休人员5人,人员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含执法大队1辆,4辆固定资产在局本级,2辆为资产调配,车辆固定资产在高陵区机关事务局),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公务运行车辆购置费0元,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9年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4.99 万元。
本部门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共15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70万元,罚没收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资金共80万元(含二级事业单位20万罚没预算收入),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使用项目资金,11月底完成项目使用资金。
本部门无涉及扶贫项目。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9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要求按文件将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纳入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预算内;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6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检查,要求按文件将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预算内。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9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要求按文件将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纳入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预算内;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6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检查,要求按文件将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预算内。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9万元,较上年增加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正常调资增加及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纳入预算内。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9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0102)13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原因是安全生产人均2元安全生产项目经费纳入预算内。
安全监管(2240106)406.88万元,较上年增加23.2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正常增长。
住房公积金(2210201)28.11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正常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9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85.65万元,较上年增加3.6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9.34万 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单位“三公”经费等经费支出。
应急管理事务(22401)150万元,较上年增加70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共70万预算项目。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9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85.65万元,较上年增加3.6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9.34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单位“三公”经费等经费支出。
应急管理事务(505)150万元,较上年增加70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安全生产人均2元经费共70万预算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按要求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按要求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降幅32.4%,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原因是如实做好本单位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2.4%,减少原因是局机关严格压缩车辆运行费支出;公务运行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会议费支出0元,与上年无变化,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51万元,较上年减少66%,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办公费用及安全生产宣传、车辆运行等日常费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要求公开空表。
(九)其他说明。
1.2019年本部门年初基本结余11.81万元,较上年增加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末财政拨付的人员调资经费未支出。详见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表15)已公开。
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16)已按要求填报并公开。
3.本部门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安监局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pdf
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