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水务、防洪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组织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水务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
3、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节约用水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乡(镇)、公民、法人间的水事、渔事纠纷。
7、实施全区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区水务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8、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及质量监督工作。
9、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区属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农村供水水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水务科技示范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水务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务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3、 负责全区水产和渔政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和重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14、负责本区河道、灌区、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监测河流、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15、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大坝安全监管,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6、 承担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7、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河湖长制建设工作,争取上级泾渭河治理项目支持。
(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及农田水利基建工程。
(三)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四)严格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资源限制纳污能力控制“三条红线”,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和节水宣传,开源和节流并重,努力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五)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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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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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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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市高陵区水利工作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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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市高陵区水产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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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安市高陵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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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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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04人、自收自支人员17人;实有人员232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204人、自收自支人员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2.7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共计3138.2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710.4万元,增加的金额主要为项目资金及人员工资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共计3138.2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710.4万元,增加的金额主要为项目资金及人员工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共计2975.29万元,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增加547.4万元,增加的金额主要为项目资金及人员工资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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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 |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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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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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部门(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行政运行(水利) |
141.4 |
0.00 |
行政运行(水利) |
129.43 |
0.00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 |
44.0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 |
19.86 |
0.00 |
|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1734.09 |
810.6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1596.04 |
522.00 |
|
防汛 |
0.00 |
39.10 |
防汛 |
0.00 |
20.00 |
|
农村人畜饮水 |
0.00 |
154.00 |
农村人畜饮水 |
0.00 |
10.00 |
|
其他水利支出 |
5.00 |
||||
|
住房公积金 |
37.09 |
0.00 |
住房公积金 |
130.56 |
0.00 |
|
小计 |
1912.59 |
1062.7 |
小计 |
1875.89 |
552.00 |
|
合计 |
2975.29 |
合计 |
2427.89 |
||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对比见上图,2019年基本支出较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36.7万元,主要为人员增资等,2019年项目支出较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510.7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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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 |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 |
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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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部门(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较上年 |
项目支出较上年 |
增加或减少原因 |
|
工资福利支出 |
1787.41 |
工资福利支出 |
1760.61 |
1.52% |
人员工资增加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7.98 |
56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8.5 |
53 |
8.74% |
956.98% |
项目资金增加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78 |
6.19% |
遗属补贴增加 |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492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492 |
|||||
|
资本性支出 |
10.5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7 |
52.61% |
购置防汛物资 |
|||
|
小计 |
1912.59 |
1062.7 |
小计 |
1875.89 |
552 |
1.96% |
92.52% |
项目资金增加 |
|
合计 |
2975.29 |
合计 |
2427.89 |
22.55% |
||||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 |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 |
增减情况 |
|||||
|
部门(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部门(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增加或减少原因 |
|
人员经费支出 |
1821.19 |
人员经费支出 |
1795.95 |
1.41% |
人员工资增加 |
||
|
公用经费支出 |
91.40 |
公用经费支出 |
79.94 |
14.33% |
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
||
|
业务经费 |
755.60 |
业务经费 |
60.00 |
1159.33% |
业务工作增加 |
||
|
专项资金 |
307.10 |
专项资金 |
492.00 |
-37.58% |
部分专项资金在业务经费中列支 |
||
|
小计 |
1912.59 |
1062.70 |
小计 |
1875.89 |
552.00 |
||
|
合计 |
2975.29 |
合计 |
2427.89 |
22.55% |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万元,较上年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需要维修及增加城区的消火栓及自来水井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降幅0%,原因:无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降幅0%,原因:无接待费用;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6.03万元,较上半年减少6.95万元,减少原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4、培训费1.86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减少原因为:压缩了业务培训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共安排9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6万元,主要为个别人员工资变动及自收自支人员提高工资待遇。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3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23.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0万元。
(九)其他说明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表15)和“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16)已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手动录入。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2019年2月13日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