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高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受区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区监察局是区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区政府和市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纪委、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负责。主要职责 :
(一)负责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二)负责纪律审查和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和批准权限,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实践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实施细则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变更或撤销的建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区委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狠抓作风建设,健全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和高陵聚力“一二三”、奋力开创大西安主城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是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三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四是坚持纪检监察制度创新,充分彰显制度治理的优势。
五是坚持在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六是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七是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八是继续深化五个重要专项工作,从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九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力打造高陵纪检监察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高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80人,其中行政59人、事业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65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9.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办案支出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65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9.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6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办案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9.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办案支出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5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9.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办案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9.43万元,较上年增加16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办案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9.4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2011101)943.57万元,较上年增加71.2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2)住房公积金61.86(2210201)万元,较上年增加3.8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2011102)565万元,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原因是办案支出增加。
(4)大案要案查处(2011104)89万元,较上年减少17.5万元,原因是人员调整,办案费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9.4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31.29万元,较上年增加64.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27.30万元,较上年增加168.18万元,监察体制改革,业务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84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遗属人员减少,生活补助费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9.4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31.29万元,较上年增加64.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2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8.18万元,监察体制改革,业务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84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遗属人员减少,生活补助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车辆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车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3.30万元,较上年增加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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