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现将我部门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受区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区监察局是区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区政府和市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纪委、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负责。主要职责 :
(一)负责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二)负责纪律审查和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和批准权限,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实践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实施细则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变更或撤销的建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实现高陵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加强作风建设,助力追赶超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新风正气。
(三)加强纪律建设,做到挺纪在前。增强纪律教育实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干部日常监督。
(四)强化高压震慑,零容忍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深化构建“三不”机制。
(五)织密监督网络,推进“三个全覆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派驻“探头”作用。
(六)聚焦铁军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能力素质,从严监督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高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高陵区纪委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77人,其中行政60人、事业17人;财政补助人员19人,其中遗属3人、退休14人、自收自支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用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1.8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1491.86万元,2017年总收入1317.3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48万元,增幅13.24%;2018年支出安排1491.86万元,2017年支出安排1317.3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48万元,增幅13.24%。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长,同时给监察委员会成立安排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91.86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317.3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48万元,增幅13.24%;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1491.86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1317.3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48万元,增幅13.24%。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长,同时给监察委员会成立安排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1491.8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1317.3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48万元,增幅13.24%。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长,同时给监察委员会成立安排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说明如下:
2018年基本支出930.36万元,其中:2018年行政运行872.37万元,住房公积金57.98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1046.48万元,较上年减少116,12%。基本支了减少原因人员调整人员工资及经费减少。
2018年项目支出561.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5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06.5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270.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6.9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14万元。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2018年项目支出除新增加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及监察委员会工作经费外,其他项目支出均与2017年项目支出基本持平未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2018年 | 2017年 | 上下年对比 | 增减原因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业务经费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业务经费 | |||||
合 计 | 1491.86 | 767.73 | 162.62 | 561.5 | 1317.38 | 861.42 | 185.06 | 270.9 | 13.24% | 业务增加 |
工资福利支出 | 766.53 | 766.53 | 0 | 0 | 794.32 | 794.32 | 0 | 0 | -3.5% | 经费减少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59.12 | 0 | 162.62 | 496.5 | 445.96 | 0 | 185.06 | 260.9 | 47.8% | 业务增加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 | 1.2 | 0 | 0 | 77.1 | 67.1 | 0 | 10 | 98.44% | 科目调整 |
资本性支出 | 65 | 0 | 0 | 65 | 0 | 0 | 0 | 0 | 100 | 业务增加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降幅0%,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一致;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一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659.12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45.96万元,较上年增长213.16万元,增幅47.8%。原因:相关业务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