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是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主管离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成立于1982年10月,内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党组织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并拟定我区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2、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指导离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3、督促检查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积极协调人社、财政、卫计等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处理和离退休干部遗属的照料工作,做好异地安置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4、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各项活动,丰富活跃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好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5、指导全区老年教育,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的信访、信息、思想教育、宣传、年报统计和信息库建设等工作。
7、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
8、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和区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老干部工作努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为价值取向,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强化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我区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为行政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一个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 |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4.75万元,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2018年支出预算114.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114.75万元,具体为:
1. 基本支出51.77万元;
2. 项目支出62.98万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一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7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114.75万元,2017年总收入9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0.67万元,原因:遗属费补助标准提高。 2018年总支出114.75万元,2017年总支出9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0.67万元,原因:遗属费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总收入114.75万元,2017年总收入9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0.67万元,原因:遗属费补助标准提高。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5万元,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0.67万元,原因:遗属费补助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总收入114.75万元,2017年总收入9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0.67万元,原因:遗属费补助标准提高。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14.75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9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0.67万元,原因:遗属费补助标准提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按功能科目分) | |||||||
单位:万元 | |||||||
部门(科目)代码 | 部门(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业务经费 | 专项资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 |
合计 | 114.75 | 50.85 | 0.92 | 62.98 | |||
112 |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局 | 114.75 | 50.85 | 0.92 | 62.9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3.11 | 49.21 | 0.92 | 62.98 |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113.11 | 49.21 | 0.92 | 62.98 | ||
2013601 | 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50.13 | 49.21 | 0.92 | |||
2013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62.98 | 62.9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4 | 1.6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4 | 1.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4 | 1.64 |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 |||||||
单位:万元 | |||||||
部门(科目)代码 | 部门(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业务经费 | 专项资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 |
合计 | 114.75 | 50.85 | 0.92 | 62.98 | |||
112 |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局 | 114.75 | 50.85 | 0.92 | 62.9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3.61 | 23.61 | ||||
30101 | 基本工资 | 7.59 | 7.59 | ||||
30102 | 津贴补贴 | 6.04 | 6.04 | ||||
30103 | 奖金 | 0.63 | 0.63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85 | 2.85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14 | 1.14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 | 0.68 | 0.68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58 | 0.58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10 | 2.1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64 | 1.64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35 | 0.35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46 | 1.56 | 0.92 | 41.98 | ||
30201 | 办公费 | 12.50 | 0.12 | 12.38 | |||
30202 | 印刷费 | 8.75 | 0.25 | 8.50 | |||
30205 | 水费 | 1.00 | 1.00 | ||||
30206 | 电费 | 2.00 | 2.00 | ||||
30207 | 邮电费 | 3.95 | 0.25 | 3.70 | |||
30211 | 差旅费 | 1.50 | 1.5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2.80 | 2.80 | ||||
30215 | 会议费 | 3.50 | 3.50 | ||||
30216 | 培训费 | 1.80 | 0.30 | 1.5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10 | 0.10 | ||||
30226 | 劳务费 | 2.00 | 2.0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3.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56 | 1.56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6.68 | 25.68 | 21.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9.68 | 25.68 | 14.00 | |||
30306 | 救济费 | 3.00 | 3.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4.00 | 4.00 |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较2017年预算0.1万元增加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降幅0%,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原因:老干部服务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公用经费0.92万元,2017年部门公用经费0.52万元,原因:调入行政工作人员1人。
(八)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8年2月26日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