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 2018年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省市红十字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区性活动,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教育和培训活动;

4、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培训;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5、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管理工作;做好志愿者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6、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7、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8、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9、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会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要位置,当成头等大事。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带领每一位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研读报告,学原文、悟原理;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判断、新理论、新要求、新部署,其中的重要观点和论述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更多的报道红十字会工作,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3、积极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知识培训,提高广大群众应急自救能力和水平,普及卫生救护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4、积极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和遗体捐献招募工作。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活动,从小培养“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创建两所省级红十字示范校。

6、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发展会员、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7、积极开展救灾、救助活动,努力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事业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XX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9.7万元,较上年减少8.23万元,因人员退休;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减少8.23万元,因人员退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7万元,较上年减少8.23万元,因人员退休;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减少8.23万元,因人员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万元,较上年减少8.23万元,因人员退休;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减少8.23万元,因人员退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18.7万元:其中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7.36万元(包括日常公用经费0.8万元、离退休人员津补贴0.56万元、非统发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15.9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00万元(加强红十字组织建设),较上年增加0.4万元,因业务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1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63万元;津贴补贴5.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23万元;职业年金0.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0.5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1万元、住房公积金1.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包括办公费0.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24万元),较上年减少8.63万元,因人员退休;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包括办公费0.6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差旅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因业务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4万元,降幅100%。

培训费预算0.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和减少培训费使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公用经费0.84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因人员退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

2018年3月14日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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