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扶贫开发的措施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街办扶贫开发工作。
(三)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四)负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协调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七)制定全区社会扶贫济困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八)承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围绕我区156户415人(五保贫困户和已脱贫户除外)按计划全部脱贫退出的目标任务,我区的总体思路为“紧盯一个核心目标,做好两项重点工作,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实现四个工作成效,确保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个核心目标:2018年全区156户按计划全部脱贫退出;
两项重点工作: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三个时间节点:半年考核、三季度冲刺、年底考核退出;
四个工作成效:实现“三去、三少、三转变、三提高”。“三去”,即去除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去除识别不精准的贫困户、去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三少”,即贫困户少支出、少跑路、少观望;“三转变”,即由精准识别向精准帮扶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关注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三提高”,即提高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帮扶干部工作水平、提高贫困户收入。
要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固本强基,扎实做好1.0版“保障式”扶贫工作。继续顶格落实好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教育扶贫、危房改造等“保障式”扶贫政策,确保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
二是稳中求进,深入推进2.0版“开发式”扶贫工作。重点围绕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创业扶贫、农村“三变”改革、旅游扶贫等“开发式”扶贫做文章,不断增强群众脱贫致富的“造血能力”;
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造3.0版脱贫攻坚新路径。对标“五个美丽”建设要求,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践行绿色发展之路,以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事业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共有副主任2名、挂职副主任1名,挂职科长1名,,工作人员20名,共计24人,皆为各单位抽调人员,人员工资都在原单位预算。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0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预算8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因本单位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7年度无预算,所以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为80.00万元。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为497.2万元,今年比去年少了417.2万元。变化原因:项目减少了。因项目减少,拨付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为80.00万元,2017年度无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按功能科目预算80.00万元,其中业务经费73.00万元,专项资金7.00万元,2017年度无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按经济科目预算8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行支出43.00万元,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7.00万元,2017年度无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为9.00万元,2017年度无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预算为19.00万元,2017年度无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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