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陵区农林局是主管全区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下属有农技中心、林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农广校、农机推广站、农机管理站、农机监理站、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湿地保护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屠宰稽查队、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等14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有关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扶持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区果业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5、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监督全区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8、管理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3、负责我区畜牧兽医相关管理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15、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的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9、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20、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2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2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抓好粮食生产。认真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做好8个“百亩方”、8个“千亩方”和1个万亩粮油作物高产高效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基地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技术推广和服务,抓好田间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单产,为明年夏粮丰产丰收打好基础。
打造“设施蔬菜”品牌。围绕设施蔬菜这一优势产业,做好旧棚改造和品种结构调整工作,继续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追溯数量,强化动态监管,实现准出产品的可查、可追溯。加强宣传推广,努力将“设施蔬菜”打造成高陵农业的“新招牌”。
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优化和调整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和养殖结构,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重点在各级各类农业园区及规模种植业基地中实施。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优化畜禽屠宰企业布局,推动标准化改造,鼓励和引导重点生猪屠宰企业前延后伸,逐步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等一体化经营。
(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2018年计划在张卜街办韩家村建设高标准农田0.6万亩。
抓好园区提升。继续指导新争取的省市级园区加快建设进度,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强化园区对周边农户的带动作用。指导新上报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做好各项准备和建设工作,力争我区再新增2个市级园区。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提高农机装备、农机作业和农机管理服务水平,使全区农业机械化尤其是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组织化和科技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引导和扶持返乡农民创新创业,激发创业热情,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力,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重点由以农业产中为重点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做好17—18年度设施蔬菜和林果种植、农产品电子商务等150名中级、初级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高陵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指导合作社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加强合作社品牌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不断提升自身形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做好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借助杨凌农高会上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生命学院签约合作协议的契机,按照“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校地合作”,组织做好西安市现代都市农业综合试验示范站蔬菜分站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陵生物健康城市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的筹备建设工作,探索产学研、农科教的结合点,全面推进高陵区农业产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步伐。
(四)做好“加法和减法”,推进全区绿色化发展。
进一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双减”行动,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规模畜禽场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动物无害化处理标准,提高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农村区域和农业生产单位煤炭削减工作的宣传动员,积极配合加快煤改工作的顺利快速推进;继续做好新式农机具的引进和推广,开展农业废弃物转化利用,探索农技、农机结合新模式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和探索合理轮作、测土配方、种养结合等生态模式和技术。
持续推动农村“煤改洁”工作。继续做好“煤改洁”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各街道加快工作进度,做好“煤改洁”示范村的验收工作,做好农村煤炭削减工作的对接协调工作。
做好增绿美化工作。按照《大美高陵·绿色家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思路及目标要求,实施以“五路”增绿(农村部分)为主的植树绿化工作,重点完成西咸北环线两侧各30米绿化林带建设,绿化面积650亩,打造景色优美、亮点突出的高速公路林荫大道。同时,深入推进“五路”两侧绿化,加快“城市绿廊”“乡村绿带”“森林公园”建设,打造“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生态绿化体系,加快“森林高陵”建设步伐。
不断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强湿地保护日常巡查工作,在全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出台的基础上,制定我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做好湿地的保护、恢复、建设利用,充分发挥湿地的调节生态、美化环境的作用。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业风险防范能力。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进一步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追溯数量,强化动态监管,实现准出产品的可查、可追溯;大力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各项农业投入品等专项执法行动。有序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和定量监测,确保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加强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的防控力度,强化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及风险评估,全面落实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农产品、林产品检疫标准,有效遏制有害生物发生蔓延势头,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加大农业加工型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提高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度。
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结合全区职业农民培育,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壮大从业者队伍和人员素质。同时,培育更多品质优良、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
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各类先进生产要素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提高农业社会化程度,大力发展农资、育苗、植保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开展统防统治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做强休闲农业。大力发展融生态休闲、文化体验和度假于一体的休闲观光农业,重点围绕做好“泾渭两河水”文章,借助渭河河堤路的交通优势,以周家村生态农业示范园、泾渭分明湿地博览园、虎家惠家场现代农业示范园、盛源牡丹园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沿渭休闲农业。对具备条件的省市级园区进行景区化改造,“变园区为景区”,挑选鸿盛源葡萄、鹏杰草莓等进行试点,大力开发观光游览、采摘体验、品尝体验、农耕体验、科普教育等功能,继续做亮“高陵场畔”这一代表农耕文化的休闲农业名片。
(七)持续用力做好产业脱贫工作。
加快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督促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促进项目规范运行,并协助经营主体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确保项目投产增效。
多方争取产业扶贫资金。在用足用好区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扩大产业扶贫范围。在申报编制省、市级农业项目时,划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为“自主发展”贫困户提供后续保障措施。针对有劳动能力和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坚持包抓机制,及时掌握贫困户技术需求,指挥调度区技术服务队上门服务;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进度,及时掌握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贫困户资金需求,确保后续产业扶贫资金及时跟进;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发展产业,并协调经营主体做好贫困户的产品销售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3 | 西安市高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
4 |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机械试验推广站 |
5 |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陵分校 |
6 |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
7 | 西安市高陵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
8 | 西安市高陵区林业科技中心 |
9 | 西安市高陵区种子管理站 |
10 | 西安市高陵区湿地保护管理站 |
11 |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12 | 西安市高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13 | 西安市高陵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14 | 西安市高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
15 | 西安市高陵区定点屠宰稽查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7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7人,事业人员440人,经费自理人员10人;实有人员459人,其中行政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9人,事业43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14.32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14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59人,其中:公务员23人,事业人员436人;其中自收自支28人、遗属27人、六十年代5人、退休237人、离休1人。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农林局2018年支出预算4414.32万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4359.12万元;
(2)项目支出55.2万元。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核定支出预算44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9.12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减少169.14元,项目支出减少34.75万元。减少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为人员退休金由机关养老保险发放,项目减少为财政保障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所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相同。2018年度核定支出预算44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9.12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09万元,其中基本支也减少169.14元,项目支出减少34.75万元。减少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为人员退休金由机关养老保险发放,项目减少为财政保障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同时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相同。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农林水支出预算4100.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3.57万元。
部门(科目)代码 | 部门(科目)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变化原因 | |
合计 | 4,673.41 | 4,414.32 | 人员退休等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344.80 | 4,100.75 | ||
21301 | 农业 | 4,337.50 | 3,835.58 | ||
2130101 | 行政运行(农业) | 241.37 | 140.59 | ||
213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 | 54.70 | 10.00 | 减少扶贫项目 | |
2130103 | 机关服务(农业) | 6.24 | |||
2130104 | 事业运行(农业) | 4,012.60 | 3,649.84 | ||
2130106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1.80 | 1.50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5.25 | 6.50 |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9.08 | 11.20 | ||
2130110 | 执法监管 | 1.90 | 4.70 |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3.40 | |||
2130125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2.40 | 5.00 | ||
2130199 | 其他农业支出 | 5.00 | |||
21302 | 林业 | 7.30 | 91.21 | 湿地保护管理站使用该科目支出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 | 1.10 | 3.00 |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2.20 | 2.00 | ||
2130205 | 森林培育 | 5.00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2.60 | |||
2130212 | 湿地保护 | 1.40 | 81.21 | ||
21306 | 农业综合开发 | 141.56 | 单位分设增加该科目支出 | ||
2130601 | 机构运行(农业综合开发) | 140.56 | |||
2130602 | 土地治理 | 1.00 | |||
213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2.40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4.4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28.61 | 313.57 | 人员退休等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28.61 | 313.57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和福利支出预算412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2万元,项目支出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79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为项目支出。
2017年工资和福利支出预算400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万元,项目支出8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8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万元,其他支出0.8万元为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为今年将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项目减少为财政保障项目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0.54万元,较2017年预算31.54万元减少1万元,降幅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降幅0%,原因:区农林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1.92万元,较上年减少0.98万元;降幅33%,原因: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我单位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下降。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8.61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支出基本持平上年,因公车改革、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运行和维护费用基本达到最低使用标准。
4、会议费预算11.4万元,较上年增加8.15万元,原因:将杨凌农高会经费列入会议费。
5、培训费预算7.6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原因: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和减少培训费使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6.3万元,较上年减少60.8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预算减少及人员退休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其他需要解释的专业名词:无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