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陵区委办公室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承担着区委办公室、统战部、机关工委、团委、妇联5个部门账务的集中核算工作。

区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批办和印发;负责全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

3、负责区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区委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

5、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全区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全区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

6、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保密技术服务和涉密载体管理工作。

7、负责区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战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并向区委反映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区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联系工作;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区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对台工作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新移民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6、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党外人大代表人选、政协委员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考察、选拔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7、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指导街镇及有关单位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指导各统战团体和有关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9、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统战工作人员的培训。

10、承办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2、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搞好思想作风建设。

4、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决定。

5、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区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7、负责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党员的管理和党内法规教育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9、协助部门党委抓好机关党组织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团委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

2、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工作。

3、参与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宣传、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向党组织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

6、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

7、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课外教育工作。

8、负责全区少先队工作,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活动,选拔优秀学生和少年典型;负责区少工委日常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妇联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全区广大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切实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2、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现代城市新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丰富“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时代内涵,在本职工作中创新、创优、创造新业绩。

4、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主动承接涉及妇女儿童利益和发展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做好家庭和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坚持改革创新,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进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强化阵地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区委办年度工作任务:

2018年将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协调各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全面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中、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的深入贯彻落实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为全区“追赶超越,三次创业”争先进位贡献力量。

统战部年度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大西安追赶超越奋进年,也是高陵推动“追赶超越·三次创业”的重要一年。全区统战工作主要任务是: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聚焦高陵发展大局献计出力;三是提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效能;四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五是积极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发挥作用;六是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七是推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八是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九是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机关工委年度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举办区直机关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庆祝建党97周年党史专题报告会等,组织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及党章等内容。

2、4月份举办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期,培训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70余名,培训时间为3天。

3、“七一”前夕,对区直机关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4、以“周学习、月活动、季评比、年考核”,“万名党员在行动追赶超越争先锋”,“固定党日”等为依托,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基层组织换届、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委日常工作。

5、探索建立区直机关工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开展“互查互评互学互促”活动,对区直机关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纪律作风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

团委年度工作任务:

1、创设高陵共青团主题形象,打造具有高陵青春特色的共青团LOGO。

2、规范“青青·”活动品牌。整合规范“青青·”活动,重点推进“青青•河小二”、“青青•爱心帮”、“青青•火炬”、“青青•志愿”、“青青•创”等高陵共青团品牌建设,推动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品牌化、常态化。

3、筹建高陵区第一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争取多方支持,适时召开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大会。

4、筹建文艺青年联合会等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吸引各方青年力量,搭建组织平台,凝聚青年,传播青春正能量。

5、探索“河小二”“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项目化运行。依托社会扶持,通过项目化的管理和社会化的运作,提升“河小二”志愿者及“少先队” 校外辅导员的服务专业化、科学化和常态化。

6、全面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将团建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团建工作并列入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

7、积极推进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改革。加强与教育局沟通,完善中学团干部配备和管理机制,运用好基层力量推进青少年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8、选树和运用好青年先进典型。发挥各类优秀集体、青年企业家的生力军作用,积极动员参与到高陵发展中的各项重点工作中来,带动高陵青年全面发展。

妇联年度工作任务:

1、做好 “三八”期间巾帼铁军的表彰奖励和系列庆祝活动。

2、做好 “五美庭院”示范点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户数,制作铭牌,进行挂牌表彰为下一步在全区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3、举办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妇联组织发展、职能、工作内容、方式等对新当选的妇联主席、副主席进行讲解培训,激发基层妇联工作活力。

4、做好各项慰问,全面做好春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对贫困妇女儿童的看望慰问工作。

5、继续做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少年儿童和妇女的校外、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区委办公室、统战部、机关工委、团委、妇联5个部门的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行政51人、事业13人;财政补助人员36人,其中遗属12人、退休22人、离休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7.84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583.38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1553.55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长了29.83万元,增幅1.92%。2018年支出预算1583.38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1553.55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了29.83万元,增幅1.92%。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83.3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3.55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较2017年增长了29.83万元,增幅1.9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3.3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3.5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7年增长了29.83万元,增幅1.92%。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3.38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3.55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2017年增长了29.83万元,增幅1.92%。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745.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98.15万元,住房公积金47.39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656.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13.68万元,住房公积金42.68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13.59%,其中行政运行较上年增长13.76%,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长11.04%。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2018年项目支出837.84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25.0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80.00万元,统战事务15.00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84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897.20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4.7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78.50万元,统战事务13.00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万元。减少原因是区委办公室、统战部等部门根据2018年业务需要调整了项目支出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8年

2017年

上下年对比

增(减)原因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83.38

745.54

837.84

1553.55

656.35

897.20

1.92%

基本支出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

647.60

647.60

0.00

522.24

522.24

0.00

24.00%

科目调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923.55

92.66

830.89

971.64

85.44

886.20

-4.95%

业务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28

5.28

0.00

48.68

48.68

0.00

-89.15%

科目调整

资本性支出

6.95

0.00

6.95

11.00

0.00

11.00

-36.82%

业务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6.10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6.60万元减少了0.50万元,降幅0.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预算11.10万元,较上年增长了0.20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0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70万元,降幅1.53%,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2.66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85.44万元,较上年增长7.22万元,增幅8.45%。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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