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为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西安市高陵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西安市高陵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推动政法、综治和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做好政法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的管理、培养、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负责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类邪教”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1、负责协调全区有关邪教人员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及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
12、承担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区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扣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这条主线,主动服务追赶超越和脱贫攻坚大局,坚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高陵,用全区政法工作的新成效为新时代高陵追赶超越保驾护航。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区大局。围绕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等任务,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服务保障大局能力。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项目周边治安整治,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各类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努力营造最佳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政法综治助力脱贫工作,建立“六个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对符合司法救助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的,全面落实救助措施,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坚持源头防控,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建立涉军等各类涉稳重点人员信息库,按照“一人一策”要求,落实包抓、转化及稳控责任,坚决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非法聚集、非正常访问题。二是开展涉稳问题常态化摸排调研,及时发现消除农民工欠薪、供气供暖等问题;扩大稳评范围,将风险评估并作为重大决策事项的前置刚性门槛,防患于未然。三是宣传运用好《维稳信息奖励办法》,激发维稳信息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情报信息“准、灵、快”;设立涉稳疑难问题化解专项资金,力争化解一批涉稳突出问题。四是开展综合、专题、战时及会商等四类研判,建立健全各类预案,坚持“三项制度”“四道防线”等机制,有效做好阶段性维稳工作,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3.坚持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一是创新机制,继续深化“一村一警一站一队”机制,力争在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重点人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新成绩;二是强化基础,完善三级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推进“雪亮工程”技防建设,学习运用“平安地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三是加强严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确保发案数和破案数实现“一降一升”;四是强化考核,发挥“平安报表”作用,压实各项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药品案(事)件;五是做好宣传,创新宣传机制,力争形成平安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格局,确保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得到巩固提升。
4.坚持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案件评查、执法专项检查、涉法涉诉信访、国家司法救助为重点,不断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发挥区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快推进“七五普法”,持续开展“法律六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以案释法制度,确保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常态,推进形成法治高陵建设的浓厚氛围。
5.坚持政治建警,锻造政法铁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加强政法系统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班子建设,争当新时代“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坚持业务强警,以开展法律培训、应急拉练、岗位技能练兵等为载体,结合侦查破案、反恐维稳、应急处突、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执法司法工作不同要求,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内全额拨款,无二级预算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区委政法委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1人,全部为行政人员。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9.92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数749.92万元,同比增加53.5%,变化原因:人员新增、工作业务量增加。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区委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数749.9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749.92万元,具体为:1.基本支出311.92万元,2.项目支出4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数749.92万元,比去年预算增加53.5%,变化原因:人员新增、工作业务量增加。2018年一般预算拨款数为749.92万元,具体为: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18万元,②住房保障支出19.74万元;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①基本支出311.92万元,②项目支出4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基本支出311.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预算增加27.65%,变化原因:人员新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92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
2)项目支出438万元,指区委政法委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比去年预算增加79.36%,变化原因:工作业务量增加。具体详见附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比去年预算减少0%;2、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33.33%;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100%。2018年会议费预算数12.5万元,培训费预算数22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公用经费根据市政法发〔2012〕12号文件和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会议精神,按照2017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和退休干部人数,2018年我单位的公用经费为31.52万元,同比增加7.2%,变化原因:人员新增。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以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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