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投融资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通过争取上级资金、银行贷款、激活民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地方政府及当地企业与地方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实现政、银、企的和谐发展。

4.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推荐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扶持力度,协调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我区项目包装、贷后管理、综合管理等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工作。

6.负责我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设立、变更、终止和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等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 培育引导辖区企业做好挂牌上市工作。

2. 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3. 继续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年审工作。

4. 继续做好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5. 继续做好各金融机构的协调工作。

6. 认真开展金融扶贫工作。

7. 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8. 加强金融办自身建设,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和廉政建设活动,强化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更好发挥桥梁纽带、支撑服务、参谋助手作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入1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6万元;预算内安排支出1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6万元。增加原因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30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项目,宣传与打击非法集资经费核减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6万元;预算内安排财政拨款支出1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6万元。增加原因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30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项目,宣传与打击非法集资经费核减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6万元;增加原因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30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项目,宣传与打击非法集资经费核减6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75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96.75万元,比上年减少2.49万元,减少原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项目支出36万元,比上年增加24.05万元,增加原因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30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项目,宣传与打击非法集资经费核减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75万元,其中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96.75万元,比上年减少2.49万元,减少原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项目支出36万元,比上年增加24.05万元,增加原因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30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项目,宣传与打击非法集资经费核减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等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2017年、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均为零,两年均无“三公”经费等预算收支,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4.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具体预算安排为: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 0.8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劳务费0.6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加:金融办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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