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预算公开报告

一、部门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是主管全区水行政的区政府职能部门,成立于1970年7月,原名为高陵县水电局。2005年3月经区政府批准水利局变更为水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实现了从多头管水到水务归口统一管理的转变。局内设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农水科、综合科,下辖10个基层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工作队、水利施工队、水产工作站、渭河管理站、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河道砂石管理站、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自来水厂、水泥制品厂。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水务、防洪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组织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水务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

3、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节约用水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乡(镇)、公民、法人间的水事、渔事纠纷。

7、实施全区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区水务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8、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及质量监督工作。

9、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区属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农村供水水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水务科技示范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水务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务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3、 负责全区水产和渔政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和重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14、负责本区河道、灌区、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监测河流、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15、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大坝安全监管,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6、 承担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7、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实施泾、渭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是完成鹿苑大道——西禹高速段渭河滩区整治工程。二是完成对左右岸堤顶道路及绿化工程维修养护的招投标工作。三是力争早日启动泾河治理工程。

2、实施农田水利基建工程。一是计划实施西安市2016年市级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竞争性项目高陵区通远镇湾子综合服务中心节水改造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使项目按照进行。二是计划实施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高陵区农村水生态修复整治鹿苑街道办药惠村涝池工程。

3、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完善度汛预案,强化防汛物资储备,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防汛抢险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抗旱服务体系,提升抗旱应急保障能力。

4、实施高陵区北扩水厂改造工程。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北扩水厂水源、蓄水池、厂房等进行提升改造,完成投资198.56万元。提升2.1万人的生活饮用水水质。

5、严格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资源限制纳污能力控制“三条红线”,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和节水宣传,开源和节流并重,努力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三)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下辖10个基层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工作队、水产工作站、渭河管理站、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河道砂石管理站、农村供水管理中心、水利施工队、自来水厂、水泥制品厂;其中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工作队、水产工作站、渭河管理站、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河道砂石管理站、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为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水利施工队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自来水厂、水泥制品厂为企业;财政供养人员182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64人;财政补助人员113人,其中自收自支21人、遗属21人、退休70人、离休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

(1)人员支出预算包括在职人员支出预算及离退休人员支出预算。其中在职的人员支出预算以区组织部、人事部门批准的2016年10月份财政供养人员及其工资数为依据,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等。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全年编制12个月。奖金为全年奖励工资,按1个月编制。社会保险缴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全年编制12个月。其他工资福利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费每人每年800元,降温费每人每年540元,独生子女营养费每人每年60元。

(2)公用经费预算:行政单位和主管局,办公经费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辆车每年10000元;其他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预算。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全年预算12个月。

2、项目支出

(1)2017年黑河水价补贴

西安市高陵区物价局〔2008〕23号批复的城区自来水临时水价为:

1、居民生活用水 2.90元/吨;

2、工业用水 3.45元/吨;

3、行政事业用水 3.85元/吨;

4、经营服务用水 4.30元/吨;

5、特种行业用水 17.00元/吨;

西安市高陵区物价局成本监审的城区自来水调价方案为:综合水价4.82元/吨。西安市高陵区物价局〔2008〕23号批复的临时执行综合价为3.13元/吨。差额为1.69元/吨。

根据监审见用水量减去水损为217万吨X1.69元/吨=366.73万元,属水价应收差额。

西安市高陵区物价局〔2008〕23号批复的年度差额为366.73万元,由政府财政负担。

2017年黑河水价补贴预算支出360万元。

(2)2017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补贴预算支出132万元。

(3)河道采砂管理预算支出20万元。

(4)河道综合治理预算支出3.5万元。

(5)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预算支出13.2万元。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预算支出3.9万元。

(7)2017年抗旱服务经费预算支出14.5万元。

(8)高陵区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支出3.19万元。

(9)防汛经费,防汛业务培训经费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协调解决防汛隐患,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二)、编制、审批下去内的防汛方案,协调、督促防汛预案的执行;

(三)、收集、处理防汛信息,做好汛情检测、预报和发布工作;

(四)、负责指导防汛基础设施和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五)、做好防汛通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汛期通讯信息畅通无阻;

(六)、负责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七)、负责防汛经费的筹措、使用;

(八)、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防汛培训;

(九)、统计、核实洪涝灾情;

(十)、完成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每年汛期,区防汛办都要修订防汛预案、储备防汛物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防汛业务培训。

2017年防汛物资储备预算支出1万元;

2017年防汛演练项目预算支出11万元;

2017年防汛设备维修费预算支出0.3万元;

2017年防汛预警系统网络租赁、维护费预算支出7.8万元;

(10)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西安市高陵区水产工作站主要负责全区水面养殖的技术指导、鱼病防治、名优品种引进和新技术的试验推广;负责全区水产和渔政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科技推广及管理;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和重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2017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预算支出0.5万元。

高陵区水务局2017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