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㈠部门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编制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参与编制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参与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组织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⑶负责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统一征收城建费用;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建项目预算的审核工作及县级城建投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⑷指导管理全县村镇、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指导建设信息工作。
⑸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编制房地产开发中产权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⑹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执行资格;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招图标管理;负责执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
⑺负责建筑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贯彻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工程建设报建、建设工程招图标、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和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工程建设行政执行监察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⑻负责制定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城市化进程的协调管理和城市数字化工程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2017年城市的城市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
1.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放松。一是要进一步加快已开工的东西九横路、东西九号路、东外环路、西韩街北段至东二环雨水管道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早建成、早投用;二是要加快启动已完成设计、立项的华南城南北规划一路、东西六横路市政工程、东外环路(南北规划路)道路及管网工程、西高路东延伸段道路市政工程、高陵区西韩街北段至东二环雨水管道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三是要持续督促相关供气、供热企业加快供气、供热公网的建设进度,完成鹿苑大道南延伸段、东方红路西段、环城西路、西高路等路段公网建设,在不断提高城市气、暖覆盖率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力争把民生工程做成暖心工程。四是要做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计划投资426万元对西韩街东粮苑、南新街进校小区等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
2.不断完善城区配套设施建设。启动G310排水工程、鹿苑大道雨水管道工程、西高路排水工程、东方红路排水改造工程,尽快解决城区排水问题;加快完成鹿苑大道(二干渠—南一横)地下管廊工程建设工作、加快城区停车场建设,全面缓解城区内停车难问题。完成西韩路路灯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区出行环境。做好北正街、东环路、南新街等路段的道路油路面改造工程。
3.全力以赴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收尾工作。要尽快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整体工程收尾工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环境下的资金短缺压力,多方探索保障性住房融资及销售渠道,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不断强化行业监管,确保房地产业、建筑业市场平稳运行。一要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有重点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要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切实保障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保持强有力的监管态势,研究改进监督检查方法,从注重工程实体检查向加强程序化监管深化,提高企业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能力。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动摇,有效遏制
(三)、部门收入预算
本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单位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二级事业单位预算单西安市高陵区建筑管理中心和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1、2017年总收入预算2728.39万元。
2、 部门支出预算
我单位共有在职财供供养人员276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250人;财政补助人员84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37人、遗属7人、公益性岗位8人、退休40人。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部门2017年度支出预算272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39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本部门预算。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26623900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23334700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84200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05000 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660000元。指**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62000 元,较2016年预算 139000 元减少 77000 元,降幅 5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 5000 元,较上年减少 47000 元;降幅 90 %,原因:各预算单位有职工廉政灶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57000 元,较上年减少 30000 元,降幅 35 %,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实行公车改革 。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
1.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5.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6.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
7.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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