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做好商业系统所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商业系统企业管理,指导检查商业系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2、做好商业系统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
3、做好商业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
4、完成迎国卫复审及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5、加强商业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 个,事业编制机构 0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3 人,其中:公务员 3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0 人。2017年收入预算 446100 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西安市商业总公司2017年支出预算 446100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 446100 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428100元;
2.项目支出1800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根据本单位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商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1)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项目收入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以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428100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358900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00 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600 元,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18000 元。根据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000 元,较2016年预算 4000 元减少 2000 元,降幅 5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原因:未安排出国(境) 考察学习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2000 元,较上年减少 2000 元;降幅 50 %,原因: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0 元,较上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原因: 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附件:
1、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6、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
7、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西安市高陵区商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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