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旅游、文物、博物馆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负责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5、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及广播电视有关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美术品经营活动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行业;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6、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检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办全区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体育经营活动。

7、组织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认定、定级工作。

8、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牵头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制定旅游区、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9、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各类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类会展活动,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成果,加快构建公共文化网络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体制机制。以“公共文化服务110项目”为引领,以“两馆一站”免费开放为重点,为群众提供更高品质的文化服务。要策划举办好夏日文化广场、农民文化节、大型现代戏剧等品牌活动。鼓励支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实施书香城市工程,积极推广全民阅读。确保戏剧惠民演出100场以上。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面完成公益放映电影1056场次放映任务。

2、着力打造具有高陵特色的“文化铁军”新形象。挑选文学艺术创作、书法美术、戏曲音乐、文化遗产传承人等100名精英骨干,选拔领军人物10名,组成“文化铁军”队伍。鼓励支持精品文化创作,扩大“文学之乡”成果。完成高陵方言语音建档工作,讲好“高陵故事”、留住“高陵乡音”。2017年,计划创作出版优秀作品20余部。

3、努力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建设。制定出台《高陵区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和体育社团组织、裁判员、教练员等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类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全民健身项目推广,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全年开展惠民系列、全民健身系列、“体彩杯”系列及依托街镇、社会团体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少于20场次;全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80人。力争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人数3000人的目标。

4、推进文保旅游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围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四大板块,发展全城旅游业。积极推进阳陵邑文化旅游景区、通远坊、耿镇周家村农业生态园、杨官寨遗址公园等文化旅游资源产业融合发展,树立新的全域旅游形象,提升全区旅游竞争力。积极做好4A级景区创建工作,尽快开通旅游景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打造具有高陵历史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快博物馆建设步伐,争取按计划完成展陈布展,并对外开放。继续完成《高陵文物志》的编纂工作。加强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保护巡查力度。打击各类违法案件,杜绝文物安全事故。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力度,积极策划包装打造重点项目,努力让全区人民的生活更有品质、更加幸福。

6、坚持依法行政,在推进市场规范管理上有新突破。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管理,服务创新,努力实现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6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59人,其中: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人,事业人员127人。2017年收入预算1763.22万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支出预算1763.2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1763.22万元,具体为:

1、预算单位情况

(1)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属于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在职财政供养20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1人;财政补助17人,其中遗属2人,退休14人,离休1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496,145.86元。

(2)西安市高陵区文化馆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37人均为事业人员;财政补助31人,其中自收自支5人,遗属5人,退休21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4,614,588.16元。

(3)西安市高陵区图书馆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30人均为事业人员;财政补助5人,其中自收自支4人,退休1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3,980,670.90元。

(4)西安市高陵区人民剧院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5人均为事业人员;财政补助9人,其中自收自支1人,退休8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64,620.00元。

(5)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13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453,251.00元。

(6)西安市高陵区体育中心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46人均为事业人员,财政补助15人,其中自收自支1人,退休13人,离休1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6,228,520.48元。

(7)西安市高陵区文物管理所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8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915,165.00元。

2、支出构成

(1)基本支出:1612.23万元;

(2)项目支出:150.99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经费。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业务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预算。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16122300.00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4095900.00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37800.00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6800.00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等。

(2)项目支出1509900.00元。指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职能职责为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5500.00元,较2016年预算233900.00元减少168400.00元,降幅72.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16500.00元,较上年减少23900.00元;降幅59.16%,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核算;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9000.00元,较上半年减少144500.00元,降幅74.68%,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核算。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

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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