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公开

一、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省市红十字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区性活动,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教育和培训活动;

4、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培训;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5、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管理工作;做好志愿者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6、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7、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8、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9、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会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知识培训,提高广大群众应急自救能力和水平,普及卫生救护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积极开展筹资募捐活动,拓宽筹资渠道,募集更多善款,资助更多的困难家庭,提高红十字会的救助实力,积极探索新路子,与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各类商会、协会建立稳定的救助资金。

4.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做好人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招募工作。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全区中小学积极开展青少年活动,从小培养“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做好红十字示范校创建工作。

6.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发展会员、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7.积极开展救灾、救助活动,努力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

(三)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单位情况(须分别说明所属部门具体情况,包含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等)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事业编制机构1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人,其中:事业人员3人。2017年收入预算278917.64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预算278917.64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278917.64 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272917.6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417.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99.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0.00元。

2.项目支出6000.0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272917.64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260717.64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0.00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99.68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6000.00元。指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000.00元,较2016年预算30000.00元减少26000.00 元,降幅87%。其中:

1、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降幅60%,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

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000.00 元,较上半年减少23000.00元,降幅92%,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区红十字会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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