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2、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协调全区宣传工作的步调;
3、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及教育工作;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工作;
5、负责宏观管理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协调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
6、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及全区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和命名工作;
7、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全方位抓好高陵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政治及社会发展等宣传工作;
8、负责全区宣传思想战线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和信息反馈,并负责管理全区互联网新闻登载和宣传工作;
9、落实党和国家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及
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
10、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管、引导、应对和评论工作;
11、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
12、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热点、敏感问题和网上宣传;
13、负责建设管理辖区内舆情信息技术平台;
14、组织区域内网络管理和网站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舆情信息和网评员队伍。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的目标是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2017年,我们将在市委宣传部和高陵区委的领导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深入抓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深入抓好舆论宣传工作;扎实加强舆论管控工作;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扎实加强文化建设。
(三)区委宣传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区委宣传部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预算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6人。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该部门2017年度支出预算958.3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958.30元,具体内容为:
1.基本支出166.30万元;
2.项目支出792.00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根据本单位近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1)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项目收入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166.3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38.36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8万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792.00万元。指区委宣传部根据相关职能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0000.00元,较2016年预算20000.00元减少0元,降幅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降幅0%,原因:我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原因:车改后,我单位无公车。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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