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优化目标,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经济调控政策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战略”,研究拟订全区战略目标、工作任务;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专项改革研究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合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工作;

5、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合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确定资产性银行贷款的总量,提出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

6、牵头做好区域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统建工作;

7、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国外资金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引导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负责全口径外资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限额以外的利用外资项目;

8、规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制定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负责全区重点工程招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9、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综合利用重大事项,促进全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0、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意见。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行业、能源发展现状,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11、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组织开展对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定期开展对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中的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13、拟订全区第三产业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政策措施;围绕全区产业发展,科学布局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4、研究和协调全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的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生产总值330亿元,增长10%;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495亿元,增长10%;

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28元,增长10%;

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

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3%以上,服务业增长15%;

6、争取国家相关试点工作、中省重大项目和资金;

7、完成服务业试点任务相关工作;

8、当年计划新开工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风险评估率达到100%;

9、当年计划新开工的区级重点项目不低于80%

10、原煤炭消费总量下降4%;

11、负责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2、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不变价)、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较上年度全省排名进位;

13、完成“治污减霾”相关工作任务;

14、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安全事故;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较上年有所下降(安委会成员单位);

15、完成质量强省相关工作任务;

16、做好“两联一包”扶贫工作;

17、我委承担的市考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按考核的相关要求,必须做到做到数据来源有依有据。即上报的统计报表须经填表人、统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考核要有相关的统计报表,同时,统计台账应逐月、逐季、逐年进行登记,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18、全力推进惠民实事。积极承接全市惠民实事中加快我区民生项目的建设步伐,确保惠民实事全面落实;

19、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我区有利于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民生投入,提升“十个全覆盖”的档次和水平,重点抓好民生项目建设,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民生项目进展顺利;

20、抓好电力执法工作。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优化电网运行环境,大力普及电力行政执法以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提高全民护电保网的法律意识;

2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针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解决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2、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科学研判形势,及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区肩负的建设渭北工业区责任、统筹城乡先行试点责任、建设民生示范区的责任以及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文明、收入分配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前瞻性的政策举措;

24、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准确把握中省投资领域,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策划、论证等基础工作,抓好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关键环节,夯实基础,以优质项目争取得到更大支持。

25、完成我委分解安排的“共建大西安”相关任务;

26、党的组织建设;

27、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实现主动、热情、纯洁、高效的服务;

28、做好对外宣传与舆情引导。

29、完成泾渭阳光365网络工作室建设任务;

30、做好区委信息上报工作。

(三)单位情况(须分别说明所属部门具体情况,包含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等)

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内设3科1室: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投资管理科和监督管理科。

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机构1个。财政供养人员20人,其中行政19人、行政工勤1人;财政补助人员人,其中遗属15人、自收自支2人、退休11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委固定资产147.58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7.46万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支出预算247.4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247.46万元,具体为:

1. 基本支出243.76万元;

2. 项目支出3.7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243.7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202.7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4.22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78万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3.7万元。指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0元,较2016年预算 3000元减少3000元,降幅-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降幅 0  %,原因: 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事宜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降幅-100 %,原因:公务接待费在项目经费中支出,因项目预算2017年预算少,根据财经法规大幅度压缩“三公”支出,所以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为0元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0 元,较上半年减少     元,降幅 0%,原因: 单位属车改单位目前无公务用车 。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附件1-10)

1.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说明

2.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3.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6.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7.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

8.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西安市高陵区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