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高陵区农林局是主管全区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下属有农技中心、林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农广校、农机推广站、农机管理站、农机监理站、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湿地保护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屠宰稽查队等13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有关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扶持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区果业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5、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监督全区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8、管理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3、负责我区畜牧兽医相关管理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15、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的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9、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20、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2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2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追赶超越”的要求,以区第一次党代会提出“产业优化、生态优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为抓手,以创建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实施“植绿护绿五年行动计划”为重点,以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为方向,着力构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优化、生态优美”的农林事业新局面

1、增加农民收入。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服务、现代农业经营四大体系,加快实施粮食高产创建、设施蔬菜提质、特色果业增效、优势畜牧业提升、休闲农业拓展等重点工作,充实完善农民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流通营销,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2、抓好粮食生产。扎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技术推广和服务,抓好田间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单产,确保总产达到16.8万吨以上。

3、打造“设施果菜”品牌。围绕设施蔬菜这一优势产业,做好旧棚改造和品种结构调整工作,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加强宣传推广,大力培育冬枣产业,在渭河沿岸、北部设施农业区域建设1000亩规模以上的设施冬枣生产基地,努力将“设施果菜”打造成高陵农业的“新招牌”。

4、抓好园区提升。继续指导新争取的4个市级园区加快建设进度,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强化园区对周边农户的带动作用。指导新上报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建设工作,力争我区再新增1个省级园区。

5、做强休闲农业。围绕做好“泾渭两河水”文章,借助渭河河堤路的交通优势,以周家村生态农业示范园、泾渭分明湿地博览园、虎家惠家场现代农业示范园、盛源牡丹园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沿渭休闲农业。对具备条件的省市级园区进行景区化改造,“变园区为景区”,今年先挑选鸿盛源葡萄、鹏杰草莓等进行试点,大力开发观光游览、采摘体验、品尝体验、农耕体验、科普教育等功能,继续做亮“高陵场畔”这一代表农耕文化的休闲农业名片。

6、培育职业农民。职业农民培育重点由以农业产中为重点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做好2017年蔬菜、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经纪人、农资经营管理等190名中级、初级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7、做好农业科技服务工作。争取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展“校地合作”,加强蔬菜、果品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努力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继续抓好灰堆高效模式创建工作,为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做出引领和示范作用。

8、开展“电商+农户”试点工作。争取省市项目支持和区级财政支持,继续完善创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商队伍建设,开展“电商+农户”试点工作,引导农户生产更多的适宜电商销售的优质农产品。

9、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稳定镇街监管站人员和村级监管员,切实实现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为积极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奠定基础。继续加强中王、稞青、虎家、通康、老屈庄和大寨伟兴等6家企业追溯工作,完善全程监控环节,逐步增加追溯企业数量和产品种类。

10、继续做好泾渭湿地保护工作。针对泾渭三角洲区域生态植被破坏现状,进行恢复工作,进一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于2017年底编制完成泾渭湿地保护利用详细规划,并报市农林委审核。

11、全面巩固创森成果,深入开展“植绿护绿五年行动计划”。按照《西安市高陵区创森巩固提升总体规划(2016—2020)》,深入实施“植绿护绿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大绿围城、大绿集镇及环村林带”三大工程,实现村庄、社区企业及机关单位等绿树相映,对泾渭河两岸及泾惠渠等,进行生态绿色水岸建设。同时对我区张白、仁村、张家村三处鲜食枣设施栽培产业区的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园区形象。

12、抓好畜牧兽医生产和监管工作,实现“四个确保”目标任务。通过对畜牧养殖人员技术培训,抓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全面落实春秋两季动物防疫等工作,确保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各项生产指标超额完成。

13、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编制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计划,完成在鹿苑街道东升村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0.5万亩。

(三)农林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1、预算基本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13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63人,其中:公务员26人,事业人员437人,财政补助人员335人,其中自收自支32人、遗属63人、六十年代6人、退休233人、离休1人。2017年收入预算4673.41万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农林局2017年支出预算4673.4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4673.41万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4583.46万元;

(2)项目支出89.95万元。

2、农林局及各基层单位基本情况

(1)高陵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本级,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人员63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7人;财政补助人员86人,其中:退休57人,离休1人,遗属19人,六十年代5人,自收自支4人。

(2)高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74人;财政补助人员38人,其中:退休33人,遗属3人,自收自支2人。

(3)高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9人;财政补助人员25人,其中:退休14人,遗属11人。

(4)高陵区农业机械试验推广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41人;财政补助人员19人,其中:退休12人,遗属4人,自收自支3人。

(5)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西安市高陵区分校,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5人;财政补助人员12人,其中退休11人,遗属1人。

(6)高陵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26人;财政补助人员13人,其中:退休7人,遗属1人,自收自支5人。

(7)高陵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26人;财政补助人员22人,其中:退休17人,遗属4人,六十年代1人。

(8)陕西省高陵区种子管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32人;财政补助人员24人,其中:退休17人,遗属5人,自收自支2人。

(9)高陵区林业科技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40人;财政补助人员10人,其中:退休7人,遗属2人,自收自支1人。

(10)高陵区湿地保护管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9人。

(11)高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82人;财政补助人员71人,其中:退休55人,遗属13人,自收自支3人。

(12)高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2人。

(13)高陵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财政供养事业人员24人;财政补助人员4人,其中:退休3人,自收自支1人。

(14)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单位性质:自收支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自收自支。财政补助人员11人。

3、各单位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

局本级

49,433,787.34

37,728,365.17

11,705,420.17

8,375,716.74

88,300.00

3,241,403.43

2.00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807,573.59

1,202,891.95

2,604,680.64

773,300.00

192,438.00

1,638,942.64

1.00

农检中心

5,625,641.95

708,206.31

4,917,435.64

2,370,198.64

423,600.00

2,123,637.00

农业机械试验推广站

1,824,119.44

894,054.47

930,064.97

300,880.97

196,020.00

433,164.00

农广校

2,287,858.10

1,033,117.10

1,254,741.00

200,000.00

290,000.00

764,741.00

农机安全监理站

1,040,489.44

160,431.89

880,056.55

56,863.00

553,482.55

269,711.00

1.00

农业机械管理站

2,281,918.63

756,796.38

1,525,121.25

427,935.38

144,840.50

952,345.37

1.00

种子管理站

1,732,345.02

617,378.12

1,114,966.90

588,781.90

133,110.00

393,075.00

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2,035,249.92

1,036,997.92

998,251.00

555,000.00

294,401.00

148,850.00

1.00

湿地保护管理站

363,044.17

40,394.17

322,650.00

120,000.00

59,300.00

143,350.00

动物卫生监督所

2,576,271.51

458,537.64

2,117,733.87

500,246.35

722,178.00

895,309.52

畜牧技术推广中心

213,965.18

55,070.18

158,895.00

158,895.00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9,208.26

124,806.81

1,904,400.45

637,255.31

478,003.00

789,142.14

1.00

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

81,077.73

41,937.73

39,140.00

39,140.00

合计

75,332,550.28

44,858,985.84

30,473,557.44

14,906,178.29

3,575,673.05

11,991,706.10

7.00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统筹政府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民生保障水平,努力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预算编制原则

①收支平衡原则。部门收支预算编制,既要考虑各部门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区财政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②综合预算原则。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支出,要全部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收支项目。

③真实合法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要求,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方针政策,做到收支测算真实、准确全面。

④科学规范原则。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预算编制的内容

①部门收入预算编制的范围:部门收入预算全面完整地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包括部门组织的收入预算可支配收入预算。

部门组织的收入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分为预算内安排、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安排、罚没收入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②部门支出预算编制的范围:

部门支出预算反映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类专项工作所需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支出预算编制的标准:

人员支出预算包括在职人员支出预算及离退休人员支出预算。其中在职的人员支出预算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2016年10月份财政供养人员及其工资数为依据,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A、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全年编制12个月。

B、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全年编制12个月。

养老保险编制按照相关养老保险缴费规定执行。

医疗保险。一是基本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的9%预算。缴费基数为:行政人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补贴、未纳入津补贴、生活补贴、工作补贴、其他行业性补贴之和;全额事业人员缴费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补贴、奖励性津贴、教护提高10%、地区补贴、未纳入津补贴之和;差额事业人员缴费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补贴、奖励性津贴、教护提高10%、地区补贴、未纳入津补贴之和的60%。二是大额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预算。

生育保险按缴费基数的0.5%预算,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相同。

D、其他工资福利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费每人每年800元,降温费每人每年900元。

公用经费预算:公用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A、行政单位和主管局,办公经费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每辆车每年10000元;B、其他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预算。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全年预算12个月。

生活补助包括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有关标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的17%,其中财政预算12%,个人缴纳5%。

项目支出预算:一是有相关文件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二是按照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货物类的,金额0.3万元以上必须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4583.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008.18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78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89.95万元。指农林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1.54万元,较2016年预算59.71万元减少28.17万元,降幅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降幅0%,原因:区农林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2.91万元,较上年减少6.54万元;降幅69%,原因: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我单位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下降。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8.63万元,较上半年减少21.64万元,降幅43%,原因:公车改革、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

 

农林局2017年预算公开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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