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陕西省信访条例》。
2、负责受理本地区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3、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信访事项。
4、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了解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和处理重大信访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6、承办、督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及上级领导批转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7、向有关部门和下级信访机关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8、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9、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以及来我区正常上访和异常上访,协调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10、综合管理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了解并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素质。
12、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为突破口,以源头预防、事要解决、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提升能力为工作重点,继续狠抓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区经济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三)2017年度预算单位构成
高陵区信访局是区政府直属全额行政单位,单位预算级次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5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8人;财政补助人员6人,其中自收自支2人、公益性岗位4人。截止2016年年底固定资产合计79.75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 181.89万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2017年支出预算181.8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181.89万元,具体为:1.基本支出169.57万元;2.项目支出12.32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根据本单位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信访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1)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项目收入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169.57万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63.1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6.4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8万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等。
(2)项目支出12.32 元。指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2000元,较2016年预算2600元减少 600元,降幅 3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 2000元,较上年减少600 元;降幅30 %,原因:我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0 元,原因:因车改本单位无一般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西安市高陵区信访局
2017年1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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