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落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的财政分配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按照权限报请市政府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规划并组织执行;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情况;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区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彩票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制定落实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
5.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镇街国有资产,积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7.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全市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负责有关政策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9.负责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生、住房保障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农林、水务、交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
10.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拓展业务;负责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
11.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
12.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二年,是建设产业优化、生态优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新高陵的起步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根据对2016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对经济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我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及区委决策部署,继续突出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两个主题,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植税源,挖掘增收潜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基本和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际,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方面,本着立足实际、积极稳妥的原则,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63136万元,其中上级一般转移支付安排31026万元,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未下达,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2110万元,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安排49275万元,同口径增幅30.29%;地税部门安排54831万元,同口径增幅22.90%;财政部门安排28003万元,下降25.66%。
支出方面,坚持量入为出,按照守底线、可持续的原则,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97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275万元,公用支出3580万元,项目支出54879万元。民生支出129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一是教育事业发展投入31345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投入352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养老统筹财政负担13908万元,新农合、新农保补助资金5911万元。三是“三农”及文化体育等其他事业投入21112万元。四是“三公”经费预算8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5万元,公务接待80万元,公车运行费718万元。五是会议费安排531万元,培训费5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0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35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68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需求的原则安排3335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安排33070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安排41526万元,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1515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基金预算126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13733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安排39033万元,主要是全力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90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03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733万元。
2017年我们要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推动破解发展难题,打好持续发展基础,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三)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须分别说明所属部门具体情况,包含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等)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 个,事业编制机构 12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193 人,其中:公务员 4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48 人,事业人员 101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3915.16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 1973.8万 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支出预算 1973.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1973.8万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拨款数为191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8.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67万元;
2.项目支出拨款数为59万元,详见附表。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1914.8 万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628.65万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7.48万 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8.67万 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59万 元。指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5 万 元,较2016年预算 10.7万 元减少 5.7万 元,降幅 53.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元;降幅 0 %,原因: 我单位近年来无出国(境)业务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5万 元,较上年减少 4.7万 元;降幅 48.45%,原因:我单位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0 元,较上半年减少 1万元,降幅 100%,原因: 我单位贯彻落实《公车改革制度》的成果 。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
附件:
1.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5.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6.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
7.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