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 部门概况

高陵区委办公室属于独立核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承担着区委办公室、统战部、机关工委、团委、妇联5个部门账务的集中核算工作。

(一)各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批办和印发;负责全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

3、负责区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区委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

5、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全区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全区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

6、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保密技术服务和涉密载体管理工作。

7、负责区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战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并向区委反映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区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联系工作;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区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对台工作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新移民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6、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党外人大代表人选、政协委员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考察、选拔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7、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指导街镇及有关单位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指导各统战团体和有关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9、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统战工作人员的培训。

10、承办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2、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搞好思想作风建设。

4、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决定。

5、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区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7、负责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党员的管理和党内法规教育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9、协助部门党委抓好机关党组织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团委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

2、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工作。

3、参与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宣传、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向党组织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

6、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

7、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课外教育工作。

8、负责全区少先队工作,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活动,选拔优秀学生和少年典型;负责区少工委日常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妇联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全区广大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切实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2、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现代城市新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丰富“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时代内涵,在本职工作中创新、创优、创造新业绩。

4、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主动承接涉及妇女儿童利益和发展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做好家庭和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坚持改革创新,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进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强化阵地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区委办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将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协调各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全面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中、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的深入贯彻落实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为全区“追赶超越,三次创业”争先进位贡献力量。

统战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重视加强统一战线成员的学习,凝聚思想共识;2.做好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工作,支

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活动;3.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工作;4.做好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工作;5.指导工商联工作,积极引导非公领域“两个健康”;6.做好全区港澳台及海外同胞及眷属工作;7.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统战理论调研。

机关工委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加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规范党组织生活;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新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三是严格党员发展及管理,党费收缴,党员学习教育。

团委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加强团队组织建设,做好团队干部培训,结合新媒体运用引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做好青年志愿者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努力做好共青团及少先队工作。

妇联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实施关爱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组织建设,深化家风家训工作,切实做好服务妇女儿童工作。

(三)单位情况(须分别说明所属部门具体情况,包含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等)

高陵区委办公室、统战部、机关工委、团委、妇联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59人,其中行政44人、事业15人;财政补助人员39人,其中遗属14人、退休22人、离休2人、自收自支1人。

高陵区委办公室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4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13人;财政补助人员25人,其中遗属13人、退休9人、离休2人、自收自支1人。

统战部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1人;财政补助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机关工委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1人;财政补助人员6人,其中遗属1人、退休5人。

团委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

妇联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财政补助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2017年收入预算1553.55万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区委办公室2017 年支出预算1553.5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1553.55万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656.35万元;

2.项目支出897.20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人员,人员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项目支出,编制依据为根据2017年区委办职能职责需完成实施的各项工作任务编制。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所填报数据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656.3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522.24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5.44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8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补贴等。

2)项目支出897.20万元。指区委办公室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新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委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6.60万元,较2016年预算60万元减少3.4万元,降幅5.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降幅0%,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90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降幅16.15%,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5.70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降幅2.77%,原因:公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支出。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2017年预算公开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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