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

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是高陵区残疾人事业的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依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现阶段主要做好:扶贫解困、保障温饱;传授康复知识、组织康复训练;保证残疾人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开展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组织职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协助安排就业、扶持生产劳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适当组织文体活动等工作。

(二)2017年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残联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行政财供人员7人,事业财供人员35人;财政补助人员18人,其中自收自支9人,退休9人;公益性岗位4人。固定资产556628.62元。

(三)2017年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部门预算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保证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采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2、部门预算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各种预算外资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我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424.37万元。具体内容为:基本支出421.30万元;项目支出3.07万元。

收入预算:

2017年总收入预算424.37万元。

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                      421.30万元

1、行政运行                   392.24万元

非统发工资及社保缴费      320.59万元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18万元

自收自支人员公用经费       1.80万元

离退休人员补贴            2.6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80万元

统发工资                  50.24万元

2、其他残疾人项目支出        172.15万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经费     3.07万元

3、住房公积金                29.05万元

住房公积金              29.05万元

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8万元,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件:1.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3.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

4.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残联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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