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规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辖区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专营经营许可资料初审,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资料初审;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行政许可。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区提高产(商)品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推动质量兴区工作

2、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3、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地方经济

4、全力以赴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主体总量增长。

5、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积极推动企业引进先进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7、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开创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9、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三)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须分别说明所属部门具体情况,包含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等)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 个,事业编制机构 2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217 人,其中:公务员 14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5 人,事业人员 72 人。2017年收入预算 2389.67万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支出预算 2389.6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 2389.67万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2329.17万元;

2、项目支出60.50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业务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预算。

2.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我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为2389.67万元,支出预算为2389.67万元。

1)基本支出 2329.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972.8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6.47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9.91万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60.50万元。指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20.50万元,较2016年预算 71.23万元减少 50.73 元,降幅 71.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原因: 无此项支出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3000元,较上年减少 14000元;降幅 82.4 %,原因: 公务接待次数减少费用减低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20.2万元,较上半年减少 49.33万元,降幅 70.9%,原因: 车辆改革公车上缴数量减少 。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

1、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5、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6、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

7、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表

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