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 西安市高陵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动配置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和津补贴管理工作;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6、贯彻执行有关公务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一个家庭一人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就业优惠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介服务,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加强创业就业扶持和创业创新载体建设,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社保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促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职业年金制度落实,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持续抓好社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及时做好社保待遇正常调整。健全完善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不断提升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定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着力完善人事人才管理机制。继续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落实“三项机制”,持续推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大公务员培训和日常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时效结案率在98%以上。强化劳动用工监管和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管理,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活动。全面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2017年度预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人社局包括局本级,属于行政编制,下设9个全额事业单位;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91人,其中行政74人、事业117人;财政补助人员52人,其中自收自支11人、遗属10人、退休3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根据本单位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1)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职工,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局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91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项目收入

2017年总收入预算1872.15万元。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以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18489151.16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5709323.24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4000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25827.92      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232300     元。指人社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人社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17000  元,较2016年预算 248000 元减少 231000 元,降幅 93.1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上年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 1000 元,较上年减少  37000   元;降幅 97.36  %,原因:  厉行节俭减少接待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16000 元,较上年减少  194000   元,降幅 92.38  %,原因:   减少公车数  。

二、部门预算相关附表

2017年预算公开 人社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