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等工作。

3.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5.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对镇街的考核评价工作。

7.依法管理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9.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大与省、市统计部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构及经开区、部门、镇街(管委会)、企业的沟通协调力度,保证统计报表上报渠道畅通。

2、加大业务培训。针对部门、街镇、企业统计知识普遍缺乏、系统性不强的问题,邀请省市统计部门专家,每月对部门、街镇及“五上”企业广泛开展统计法规、制度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采集数据、分析经济、判断宏观形势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切实成为统计工作的行家里手。

3、加强互联互通。定期召开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各经济主管部门,围绕当月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状况,加强横向比较和纵向评价,分析研究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

4、加大监测服务力度。每月对全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户进行两次访户,加强对辅调员业务指导,确保“两个收入”数据详实准确。

5、转变观念提高统计优质服务水平。以“高陵统计年鉴”“高陵经济动态”“统计信息”、彩页等形式全方位的数据、多角度服务于高陵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撰写高质量的统计分析、送阅件、统计快报和统计预警等。充分利用高陵区政府网站及统计信息内网、将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多渠道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使统计数据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6、加大企业调研工作。深入大企业调研,随时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做好大企业监测,撰写调研报告,针对规上工业生产现状、消费品市场情况、规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壮大服务业经济发展、提高劳动力就业水平等方面展开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7、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按照全国、省、市农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我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入户登记、PDA录入上传、数据审核等各项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三)高陵区统计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高陵区统计局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我单位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20人,其中行政人员为10人、事业人员为10人;财政补助人员17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为2人、遗属6人、退休9人。截止2016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计1323666.03元。2017年收入预算300.91万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统计局2017年支出预算300.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300.91万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230.91万元;

2.项目支出:70.00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相关依据: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根据本单位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统计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1)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项目经费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依据市政办函〔2014〕16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依据市政发〔2015〕3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依据市政办发〔2014〕1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测算分析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人口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搞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有利于区委区政府准确掌握人口变化情况及规律,制定更加科学的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城乡住户调查,对掌握居民家庭收入及支出状况,反映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社区发展等信息具有积极意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工作。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230.9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95.74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7.15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2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70万元。指统计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000 元,较2016年预算12100元减少7100元,降幅58.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0%,原因: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元,较上年减少7100元;降幅58.68%,原因:严格规范接待流程,节约开支;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降幅 0 %,原因:单位无公车。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

统计局预算公开相关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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