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区委编办是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区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三)审核全区党政机关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研究提出区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区本级与街镇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区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区直党政机关股级机构、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四)审核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研究提出区直党政机关、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核区直和街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五)拟订全区街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街镇机构改革方案;协助省、市编办管理全区街镇人员编制总量。

(六)负责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审核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编制;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八)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九)组织、宣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工作,承担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的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核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继续做好区编办相关工作。如镇村综合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督查、行政审批事项、三定方案制定等。

三、2017年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高陵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人员:9人,公务员。资产情况:固定资产187538元,库存现金2000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主要依据和主要工作: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开展镇村综合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督查、行政审批事项、中文域名注册、三定方案制定。根据2013年西安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市编发〔2013〕18号),继续做好全区单位实名制登记、单位年审、法人变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相关工作。

五、部门收入预算

2017年总收入预算98.97万元。基本支出95.67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

六、部门支出预算

单位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9人,全部为行政人员。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该部门2017年度支出预算98.97万元。具体内容为:基本支出95.67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

七、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95.67万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78.71 万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4万    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52万    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3.30万   元。指编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编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0   元,较2016年预算   0   元减少   0   元,降幅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原因:无出国出境费用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原因:无接待费用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0   元,较上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原因:无公车也无费用           。

九、详见附表

2017预算公开表格(编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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