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法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承担辖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责任。负责辖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报批和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工作。

3.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责任。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组织编制、报批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国有土地储备、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辖区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报批,并组织实施。

5.负责辖区地籍管理,开展土地调查、统计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根据委托办理土地产权登记。

6.负责辖区土地用途管制,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参与辖区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承办辖区土地收购储备、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的初审和报批。

7.承担辖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辖区土地批准后监管和闲置土地查处;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负责辖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监督管理矿产权人勘查、开发活动;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管理,编制报批矿业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

10.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负责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和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1.承担提供辖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责任。负责辖区国土资源各项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制宣传;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代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13.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制度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变更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争议调处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正确认识形势,切实转变思想,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自觉性、坚定性,有效提高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继续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重点,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三)2017年度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10个(分别为5个事业单位和5个基层国土所),经费、人员及资产统一由局本级管理。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231人,其中:公务员15人,事业人员 216 人。2017年收入预算 21,480,000.00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2017年支出预算21,480,000.00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 21,480,000.00  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21,230,000.00元;

2.项目支出250,000.0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按照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根据本单位两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1)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2016年12月底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

(3)项目收入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21,230,000.00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8,611,600.00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9,000.00 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49,500.00 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250,000.00 元。指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19000.00元,较2016年预算 180,000.00元减少 161,000.00 元,降幅  89.4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 1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     元;降幅5 %,原因:我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0 元,原因: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在2017年基金项目中预算。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xls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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