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统筹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高陵区统筹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拟定全区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以及指导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工作、考核验收等。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2017年,我们将坚持国家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区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产业优化生态优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的新高陵”新要求新目标,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统揽,以6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为承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基础提升、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不断缩小三个差距,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重点推进以下九大工程:
1、推进幸福新农村建设工程。在何村、南郭村试点的基础上,启动2017年6个示范村建设。积极培育一批工作基础良好、资源条件优良的村庄,建立区级幸福新农村项目库,为全面推进幸福新农村建设做好基础工作。
2、启动特色小镇建设工程。充分借鉴浙江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成功经验,积极研究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对我区小镇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全面掌握现状,计划选择1-2个基础实、条件优、发展好的街镇启动特色小镇建设,为我区全面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探索发展路径、积累经验做法。
3、推进农村居民进城镇进社区工程。在高陵全域内实施《推进农村居民进社区居住指导意见(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自愿放弃宅基地,跨村组、跨区域进城镇、进社区居住。
4、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工程。以阳陵邑、周家村等为重点,促进一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消费新热点。认真落实各级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加快杨官寨、泾渭分明区域旅游开发,鼓励支持高陵场畔农耕文化生态观光产业园等一批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5、加快推动农民进城落户工程。稳妥实施棚改“房票”安置模式,推行资金奖励、契税补贴、子女优先就近入学等政策,帮助群众顺利进城、安心生活。
6、加快社区项目建设及绿化配套工程。加快建设城西、北樊二期等社区项目建设,完成桑家、田家二期等5个社区水电气及绿化配套工程,回迁群众4000人以上。
7、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程。建立区级货币化安置房源库,完成30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争取第四批棚改贷款。
8、拓宽新型城镇化融资渠道工程。建立区级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库,重点包装城区规划区内七大类45个项目,总投资约50亿;积极包装通远“梦想”小镇项目,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争取更多的资金。
9、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在已运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再投入使用安家社区、曹家社区等5个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加快其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统筹办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须分别说明所属部门具体情况,包含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等)
西安市高陵区统筹办下设事业编制机构 1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13 人,其中:公务员 2 人,事业人员 11人,财政补助人员 1 人,为自收自支 1 人。2017年收入预算 1307100 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统筹办2017年支出预算 1307100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 1307100 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1227100元
2.项目支出:8000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 1227100 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065500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74000 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7600 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 80000 元。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统筹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20000 元,较2016年预算 110000 元减少 90000 元,降幅 81.8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原因: 没有预算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40000 元;降幅 100 %,原因: 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20000 元,较上半年减少 50000 元,降 71.43 %,原因: 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二、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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