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主要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更名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2018年度按照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办发〔2015〕94号)《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通知》(市编办发〔2016〕64号)规定,我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法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承担辖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责任。负责辖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报批和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工作。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责任。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组织编制、报批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国有土地储备、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辖区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报批,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辖区地籍管理,开展土地调查、统计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根据委托办理土地产权登记。

(六)负责辖区土地用途管制,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参与辖区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承办辖区土地收购储备、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的初审和报批。

(七)承担辖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辖区土地批准后监管和闲置土地查处;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负责辖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监督管理矿产权人勘查、开发活动;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管理,编制报批矿业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

(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

(十)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负责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和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十一)承担提供辖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责任。负责辖区国土资源各项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制宣传;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代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制度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变更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局机构设置是:局机关各科室有党委办、行政办、监察室、团工委、信访办、财务科、信息中心、党政服务大厅国土窗口、后勤科、统筹办、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建设用地科、地籍地政科、监察科、产权办、园区办、重点协调办;局直属机构有矿产资源管理站、土地储备中心、监察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心、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

二、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0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机构情况较去年无增减变动。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本级(机关)

行政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99人;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248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234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4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连续13年圆满完成了耕地保护市级考核任务。

(二)全市唯一全域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张卜街道南郭村、张家村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被中国土地协会授予第一届全国乡村规划优秀案例,受到原国土资源部的肯定。

(三)全市首家挂牌、全市唯一完成外业现状调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四)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12.2%,超额完成市考指标2.18%目标任务,下降率位居全市第一。

(五)扎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市首家应用最新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对外服务,建立微信公众平台,率先实现了邮递送达业务。

(六)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最终比例8.8%为历年最低,顺利通过审核验收,全市土地执法“认真履职、周清月结”等工作,考核评比位居前列。

(七)全市首家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不动产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颁发全省首宗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出租不动产权证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实现“零伤亡”目标;推进法制国土建设,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 政务公开走在全区前列。

(九)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收入总计6615.91万元,2018年度收入总计25892.9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9277.05万元。增加原因为购买用地指标。

2017年度支出总计6615.91万元,2018年度支出总计25849.2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9233.31万元。增加原因为购买用地指标。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892.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519.2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无其他收入情况;比上年增长19277.05万元,增加原因为购买用地指标。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25849.2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001.39万元、项目支出22847.83万元;比上年增长19233.31万元,增加原因为购买用地指标。

4、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74万元,为2018年度职工调资尚未列支,结转到下年仍按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2589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9277.0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购买用地指标。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共2584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9233.3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购买用地指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9.9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174.18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包括统发人员工资、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8.16万元。是指履行土地执法监察、基层所工作、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租赁等业务支出。

(3)事业运行1668.53万元。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财政人员社保支出及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支出。

(4)国土资源调查支出50.4万元。是以土地资源学的学科知识为基础,用遥感和测绘制图等基础,查清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变化规律的系列过程。

(5)住房公积金158.68万元。反映行政单位财供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地质灾害防治支出30万元。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1.39万元,包括:

(1)人员经费287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6.86万元、津贴补贴772.51万元、奖金734.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55万元、住房公积金158.68万元、抚恤金1.92万元。

(2)公用经费12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8万元、电费16万元、印刷费8.5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费5万元、会议费5.8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8.6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519.27万元,支出22519.27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支出21971.4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80.5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6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38.58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本单位无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7%;公务接待费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比上年度决算增加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车辆年久失修,租车费用增加;比当年预算增加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车辆年久失修,租车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购置;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购置。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3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年久失修,租车费用增加;比当年预算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年久失修,租车费用增加。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比当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20批次,8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会议接待。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用支出12.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土资源调查等会议次数增加;比当年预算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土资源调查等会议次数增加。

5、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减少,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制度;比当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减少,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制度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6个,资金共332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经分析计算,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3.8分,评价结果为良。

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单位: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指标及分值

得分

指标说明

15

目标

设定9

绩效目标

合理性5

部门计划、目标合规1

1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重大计划、目标经调研1

1

目标、时间进行论证、计划1

1

目标操作有方法1

1

目标完成有步骤1

0

绩效指标

明确性4

单位目标分解至各部门1

0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单位目标的量化与考核1

0

设立明确绩效考核指标1

0

绩效考核指标与预算匹配1

0

预算

配置6

在职人员

控制率2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 2

0.5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2

三公经费变动合理2

1.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

安排率2

重点项目资金计算依据充分,资金到位2

2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35

13

预算

完成率2

基本支出完成率1

1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项目支出完成率1

1

预算

调整率1

预算调整1

1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付

进度率2

支付进度率2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结转

结余率1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率0.5

0.5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率0.5

0.5

结转结余

变动率1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变动率0.5

0.5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变动率0.5

0.5

公用经费

控制率2

公用经费横向控制率1

1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纵向控制率1

1

部门本年度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与上年公用经费决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公用经费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

控制率2

三公经费横向控制率1

1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三公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纵向控制率1

1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三公经费总额与上年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

执行率2

采购计划配套,且有论证1

1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及时定点完成采购任务1

1

14

管理制度

健全性4

各项制度健全1

1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制度内控合理(有控制、监督机制)1

1

制度执行有效。如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及项目责任人等2

2

资金使用

合规性5

专账管理1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使用合规1

1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审批齐全1

1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重大项目结算、评审1

1

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1

1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2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

2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基础信息

完善性3

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1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会计核算资料齐全、完整1

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

1

资产

管理8

管理制度

健全性3

制度健全1

1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有相应的控制机制1

1

有效执行1

1

资产管理

安全性4

资产完整1

1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配置合理1

1

处置规范1

1

财务记录及时、完整1

1

固定资产

利用率1

固定资产利用程度1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量)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25

职责

履行20

实际

完成率8

目标管理认证2

1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开展执法监察是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2

干部的培训1

0.5

对外信息化建设1

1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其他日常职能工作完成质量2

2

质量

达标率8

对所属事业单位业务指导1

1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资料的安全保管、整理和维护完成质量2

2

保障全区粮食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稳定,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

2

对外信息化建设完成质量1

1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其他日常职能工作完成质量2

2

工作完成及时性4

完成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任务, 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加强对国土所日常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监督 1

1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减少和预防灾害1

1

完成年度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报备工作,推进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1

1

日常职能工作完成及时性1

1

专项工作完成情况5

执行情况2.5

专项组织管理和完成情况2.5

2.5

反映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和组织管理情况。

执行效果2.5

专项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2.5

2.5

反映重点工作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25

履职

效益25

经济效益1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0.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经济和服务对象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12

6.25土地日宣传,全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维护全区土地市场秩序正常开展。12

8

群众

满意度12

在落实执法监察的同时,尽职尽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顺利通过上级验收12

9

合计

100

100


83.8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24.98万元,较上年增加18.74万元,增加原因为原有车辆无法满足日常土地巡查工作需要,租车费用的增加。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部门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压减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履行土地执法监察、基层所工作、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租赁等业务支出。

9、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10、国土资源调查:是以土地资源学的学科知识为基础,用遥感和测绘制图等基础,查清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变化规律的系列过程。

九、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部门决算公开相关附表(见附件)

1.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2018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