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陵区统计局单位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高陵区统计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等工作。
3.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5.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管理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9.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是西安市高陵区的统计机关,属政府组成部门,下属西安市高陵区普查中心(参公单位,未独立核算),区统计局下设科室办公室(法制科)、综合科。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全区统计职责。
二、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夯实统计工作责任制。按照全市2018年统计工作总体发展的要求及全区综合目标考核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部署,对我局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做了分解,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专业同志;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撰写统计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制定全区发展规划提供理论依据。
2、强化工作职能。不断丰富统计产品,加大统计服务力度。发送《领导服务活页》,《送阅件》,《统计信息》、“统计快报”和“统计预警”。紧紧围绕建设大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渭北工业区建设发展月度数据监测工作,做好开发区各项经济指标季度监测工作。
3、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经济普查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4、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要求,我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一是成立了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组织机构及办公室。二是建立健全清查制度;三是进行了“两员” 选调及业务培训。四是加强业务对接,进行了部门责任分工;五是广泛开展宣传。六是扎实开展地毯式清查。
5、认真做好201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做好201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省局抽中样本点人口变动调查工作,注重调查数据准确性,确保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6、强化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季度台账的更新和账页的日审工作。严格执行住户调查制度,加强对记账户的指导,不断提高住户记账质量。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26.5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3.1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收入总计526.59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59万元,比上年增长83.1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调资及行政运行资金增加等。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均为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522.6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06.23万元、项目支出216.4万元;支出总计较上年增长79.1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其中基本支出较比上年增长58.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及行政运行资金增加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20.78万元,主要原因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共526.5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3.1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财政拨款支出共522.63万元,比上年增加129.1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169.16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6.4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其他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4)事业运行120.8万元,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住房公积金16.27万元,主要反映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288.26万元,是指为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而发生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6.17万元,其中办公费0.69万元,水电费0.32万元,邮电费1.26万元,差旅费0.21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本单位无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 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由于公车制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万元。由于公车制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所以2018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3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16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为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开支。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接待调研等来访单位就餐等费用。
4、会议费支出0.4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01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为精简会议,履行节约,压缩会议支出。
5、培训费支出24.2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26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15.3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加大了对“两员”的培训力度。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8年度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资金2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6.17 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我部门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压减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9.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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