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是主管全区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下属有农技中心、林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农广校、农机推广站、农机管理站、农机监理站、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湿地保护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等13个事业单位和屠宰稽查队1个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有关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扶持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区果业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5、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监督全区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8、管理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3、负责我区畜牧兽医相关管理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15、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的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9、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20、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2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2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设行政单位1个;为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事业单位13个;分别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农业机械试验推广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陵分校、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机械管理站、种子管理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湿地保护管理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1个自收自支单位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纳入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高陵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3 | 高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4 | 高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5 | 高陵区农业机械试验推广站 | 全额事业单位 |
6 | 高陵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全额事业单位 |
7 | 高陵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 全额事业单位 |
8 | 高陵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 全额事业单位 |
9 | 高陵区种子管理站 | 全额事业单位 |
10 | 高陵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11 | 高陵区湿地保护管理站 | 全额事业单位 |
12 | 高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全额事业单位 |
13 | 高陵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14 | 高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15 | 高陵区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 | 自收自支单位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编制47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54人;实有人员462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44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考指标
1.粮食总产量17万吨。统计部门预测我区夏粮产量84066吨、秋粮产量94983吨,合计产量179049吨,可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2.农业增加值增长4.2%。截至三季度,全区农业增加值现价产值累计完成18.76亿元,累计增长4.8%,全市排名第四名。预计年底累计完成25亿元,增长4.9%
3.全年休闲农业接待游客180万人次,经营收入额1.8亿元。
以西安市首届农民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第二届文化旅游推广季暨通远采摘节等重要节庆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休闲农业优势,举办高陵场畔“谝王争霸赛”、首届风车节、第二届灯展节等,泾渭·上河苑樱花节,泾渭湿地观光博览园春季踏青节、荷花节等多项主题活动。全年共接待游客180万人,经营收入1.8亿元。
4.五路”两侧增绿美化。超额完成“五路”增绿工作任务。按照“季季有绿、三季有花、处处有景”的要求,西咸北环线今春栽植银杏、雪松、油松、七叶树等绿化苗木2.6万余株,增绿面积390亩,占计划任务286.5亩的136%。同时,围绕渭阳一路、泾惠十三路、鹿苑大道等主干道,加密、加宽、加大“五路”两侧绿化,“五路”两侧共栽植绿化苗木11万余株。
5.“四治一增绿”(植树造林面积0.15万亩)。围绕渭河滩区、西禹高速出口、西咸北环线、森林公园等重点地段,共栽植国槐、桂花、大叶女贞、广玉兰、冬青等乔灌花木20万余株,新增绿化面积1900余亩,全面完成了市考核办下达的年度绿化任务。
6.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保底目标19566元、增长9.1%,奋斗目标19602元、增长9.3%)。截至三季度,我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16元,增长9.2%,增速全市排名第一,增幅比保底目标9.1%仅高0.1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四,预计12月底可达14900元,增长9.2%。
7.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抽检14103批次,完成全年任务100%,合格率98%以上;定量抽检94批次,完成全年任务188%,合格率98%以上;10月底,区农检实验室“双认证”工作顺利通过省质监局和省农业厅考核验收,标志着高陵区具备了向社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和公证作用检测结果的资质;今年,6家涉农企业的6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6个无公害农产品顺利通过省级一体化评审。
8.培育职业农民150人。培育150名初级职业农民,认定职业农民141人,认定合格率94%,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9.完成《西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相关任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0%。
1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印发《高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提升改造等9大行动。目前,启动在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20个,建成8个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无害化户厕完成全年任务105.1%,公厕完成全年任务100%。新增绿化苗木135万株,争取省林业厅亚投行贷款400万美元。启动31个行政村“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和10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被评为“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先进区”, 鹿苑街道东樊村入围2018年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名单。在今年9月份、10月份连续全市考核综合排名第一位。
1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完成《高陵区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高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深改组审议通过,分别以区委、区政府和区两办名义印发并组织实施。制定印发《高陵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作机制》和《西安市高陵区2018年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等。组建充实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认真落实工作推进机制,每周收集、汇总各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二)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面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建设。认真做好小麦、玉米田间管理,保证丰产丰收。加强西红柿品牌包装和推广,谋划“高陵蔬果”公共品牌打造和营销。在通远街道何村、大夫雷村,依托设施蔬菜高效模式建设项目,引进推广普罗旺斯、粉达利、德贝利、双飞8号4个西红柿品种;津优35、36,津冬35黄瓜品种3个;满丰2号,螺丝王2个辣椒品种,共推广面积2500亩。
2.圆满完成首届农民节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西安市首届农民节高陵区实施方案》,协调落实《高陵主会场策划方案》《高陵宾馆农民节高端论坛策划方案》;二是积极与市农林委、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策划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联系,做好主会场布展展示等工作;三是制作33个农业板块宣传展板,设置11个农林科技服务点,组织协调44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林技术咨询服务,农民节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3000人次。四是协助做好农民节各类宣传,协助西安电视台、更长安等媒体在我区拍摄农民节宣传片。
3.加强西红柿品牌包装和推广。对全区西红柿种植面积、品种和各大合作社的西红柿营销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前往泾阳县云阳镇设施农业基地考察学习西红柿栽植品种、种植结构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运营情况。召集专业人员商议探讨、谋划“高陵蔬果”公共品牌打造和营销工作,做亮“高陵蔬菜”公共品牌。在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征集高陵区农产品公共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共收到自全国各地50余人的投稿,建言献策200余个品牌名称。下一步将组织评审工作,选出10个进行公开投票,最终确定品牌名称。
4.深化校地合作共建。主动与西农扩大合作,完成《高陵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地联谊座谈会暨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启动仪式活动方案(草拟稿)》的起草工作,计划召开座谈会暨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启动仪式,多次与西农沟通对接开展“校地合作”的基本情况、共建蔬菜产业技术推广站和生物健康都市农业试验示范园区建设相关事。目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陵区蔬菜产业技术推广站已在通远何村挂牌设立,正在加快前期制度建设等筹备工作,尽快启动推广站运营工作,依托仁何联村党委、创想小镇,共建乡村振兴战略先导区。
5.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完成西安市高陵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机构、工作方案的起草、印发工作和第三方公司招标,底图绘制、标识牌设置工作已完成。截至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
6.支持龙头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全区择优筛选5家农业企业,组织其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织陕西正能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高陵七色彩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产业联盟申报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对2018年9家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两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营情况及企业发展情况开展监测,监督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6.固定投资工作。12月份已上报完成65212万元,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6.5亿的100%,并超出全年任务的0.3%。
7.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三夏”“三秋”期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
8.农村散煤消减工作。截至目前已验收55个村,2个组共计39738户,已验收签订协议37989户,购置新设备18850户,抽查5311户,抽查比例28.18%。全区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
9.农机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5.063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85台(套),受益农户159户。
10. 产业脱贫工作。积极实施“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确定由6家经营主体围绕生猪、奶山羊、鸡等家禽、蔬菜、农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带动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贫困户382户贫困户产业分红资金共计37.25万元。截至目前,共为贫困户送去了18头猪仔、41只优良奶山羊、300只鸡苗、200只幼鹅,饲料共计10吨;机械化播种4亩小葱、9.5亩胡萝卜,新铺设引水管道240米及滴灌带4亩,累计发放产业分红资金2次,共计37.25万元;产业脱贫技术服务110指挥体系、挥中心和4个技术服务队累计开展技术服务340余次;采用常规培训和田间课堂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开展产业扶贫培训80余场次,培训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户1800余人次,发放相关资料2000余份。
11. 动物疫病防控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5%,其中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到86%,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组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活动,至今以来无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发生,无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4月底前全面完成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任务,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截至目前,畜禽产地检疫合格率保持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率100%。
五、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03.4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70.1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140.58万元,增加原因为农业专项项目、人员调资等;
(2)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337.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275.74万元,2018年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主要为拖欠工程款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595.9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的项目资金,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178.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43.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918.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4.91万元。
(2)项目支出4597.3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大绿工程土地补偿、都市农业发展、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森林培育、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其他扶贫支出、其他农业支出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5325.2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4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3.53 万元,项目支出4597.33万元。较上年减少1228.02万元,减少原因为农业专项项目支出减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支出624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8.62万元,公用经费324.91万元。
(1)行政运行(农业)219.56万元。
(2)事业运行5461.65万元。
(3)机构运行204.34万元
(4)住房公积金325.58万元。
项目支出4597.33万元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149.39万元。
(2)科技术转化与推广服务394.40万元。
(3)病虫害控制157.68万元。
(4)农产品质量安全24.20万元。
(5)执法监管17.20万元。
(6)防灾救灾50万元。
(7)农业结构调整补贴1665.25万元。
(8)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003.13万元。
(9)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万元
(10)农村公益事业10万元。
(11)其他农业支出365万元。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3万元。
(13)林业事业机构2万元。
(14)森林培育210.69万元。
(15)林业技术推广7万元。
(16)森林资源管理5.76万元。
(1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2万元。
(18)湿地保护3万元。
(19)其他林业支出8.94万元。
(20)其他扶贫支出144.36万元。
(21)土地治理7万元。
(22)产业化发展12万元。
(23)创新示范218万元。
(24)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50.60万元
(25)其他农林水支出4万元。
(26)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6万元。
(27)大气60.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5918.62万元,是指为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而发生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4.91万元,其中办公费67.45万元,印刷费34.74万元,手续费0.72万元,水费3.36万元,电费26.85万元,邮电费5.48万元,取暖费5.57万元,差旅费7.46万元,维修(护)费19.8万元,租赁费1.88万元,会议费0.46万元,培训费4.14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专用材料费30.25,专用燃料费0.33万元,劳务费17.78万元,委托业务费5.51万元,工会经费42.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6.2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10万元,其中离休费9.22万元,抚恤金0.49万元,生活补助26.79万元,奖励金402.6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2337.27万元,当年支出2337.27万元。为以前年度拖欠工程款。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51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06万元,比上年减少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9万元,2017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1万元,比上年减少2.02万元;2018年支出公务接待费0.81万元,2017年支出公务接待费2.34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2018年支出会议费1.52万元,2017年支出会议费11.66万元,比上年减少10.14万元。2018年支出培训费68.24万元,2017年支出培训费67.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规定,每年支出降低。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8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69人,比上年减少1.53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65%。减少原因为按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规定,每年支出降低。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会议费支出11.66万元,2018年会议费支出1.52万元,较上年减少10.14万元。减少原因为支出科目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会议费支出1.52万元,上年财政预算支出11.66万元。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68.24万元,比上年增加1.11万元。增加原因为培训业务增加。2018年财政预算培训费支出68.24万元,上年财政预算支出67.13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2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拨款459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高陵区2018年产业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 | 药红岗 | 联系电话 | 86926631 | ||
单位地址 | 高陵区东二环路 | 邮编 | 710200 | ||
项目起止 时间 | 2018年2月—2020年12月 | ||||
项 目 资金来源 | 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市级产业扶持资金 | ||||
投资总金额 | 142.66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 | 142.66万元 | ||
支 出 项 目 概 况 | 一是区级产业扶贫资金7.66万元,主要用于向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发放产业扶持资金购买农业生产物资及圈舍修缮;二是区级产业扶贫资金15万元,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用于陕西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发展无忧型”产业帮扶模式带动新增15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三是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实施“十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项目,由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39户贫困户122人发展产业,按照每人1万元(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分类带动发展蔬菜种植、奶山羊和生猪养殖等主导产业和新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等。 | ||||
支出 项目 绩效 目标 | 通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推进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实现在册贫困户产业增收脱贫目标, 积极利用市、区两级扶贫资金,实施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全覆盖和“十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项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带动我区贫困户发展蔬菜种植、奶山羊和生猪养殖等主导产业,使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高,确保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 ||||
支 出 执 行 情 况 | 1、截至目前,已向自主发展贫困户发放了产业扶贫资金共计7.66万元;2、陕西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15户新增贫困户签订了产业帮扶协议,并向康达尔拨付产业扶贫资金共计15万元,贫困户已按期享受产业分红资金;3、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已向6家带动帮扶主体拨付市级产业扶贫资金120万。 | ||||
绩 效 评 价 结 论 | 在资金运用上,由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统管,确保经费及时划拨与使用,保证创建各项工作部署及时落实到位,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单位 | 职责 | ||
周源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组织评价、协调、评审 | |||
黄卜 | 具体实施项目评价、搜集评价资料、撰写评价报告 | ||||
刘博 |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组织评价 | ||||
张华 |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组织评价 |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3.03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96.52万元,较上年减少103.49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年调整支出科目。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批复02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批复03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批复04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批复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8.批复08表-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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