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信访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区场信邮门的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督促检查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按访制度的落实;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在信访活动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在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负责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局和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立案、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综合协调处理“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户分离)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负责高陵户籍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评估信访风险;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派驻区信访接待中心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日常考核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内设机构:办公室、接待科
二、西安市高陵区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高陵区信访局本级(机关) | 行 政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7人(含行政工勤、自收自支提高待遇人员)、事业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源头防控,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信访秩序,为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贡献积极力量。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499.77万元,2017年总收入389.67,较上年增长110.1万元,增幅28.25%;2018年度总支出498.26万元,2017年度总支出388.43万元,较上年增长109.83万元,增幅28.27%,主要增长原因为信访疑难救助资金支出增加。2018年年初4.64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差旅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27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499.77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7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万元。2017年收入总计389.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0.0万元,增幅28.25%,主要增减原因为信访疑难救助资金增加。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498.2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22.04万元,项目支出276.23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388.43万元,较上年增长109.83万元,增幅28.27%,主要增长原因为信访疑难救助资金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共48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0.1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信访疑难救助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共47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9.83万元,主要增减原因访疑难救助资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行政运行支出211.28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信访事务支出276.2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项目运行支出。
(3)住房公积金10.76万元,是指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02.07万元,公用经费19.97万元。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202.07万元,是指在职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万元,其中办公费1.45万元,水电费0.28万元,印刷费2.44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2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6.1万元,维修费0.58万元,劳务费0.95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并已公开空表。本单位无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以上支出均未超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0万元;2018年预算金额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不涉及车辆的购置;2018年预算金额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不涉及车辆的购置。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相关费用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相关费用支出。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0.7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原因为未召开会议;2018年预算金额0.6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为未召开会议。
5、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96万元,主要为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比上年决算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增加了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次数;2018年预算金额0.9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了0.06万元,主要原因为信访信息系统培训业务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5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总体评价结果为良。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97万元,比上年增加7.75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支出印刷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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