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水务、防洪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组织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水务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
3、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节约用水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乡(镇)、公民、法人间的水事、渔事纠纷。
7、实施全区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区水务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8、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及质量监督工作。
9、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区属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农村供水水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水务科技示范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水务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务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3、 负责全区水产和渔政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和重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14、负责本区河道、灌区、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监测河流、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15、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大坝安全监管,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6、 承担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7、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5 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本级 | 行政 |
2 | 西安市高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参公 |
3 | 西安市高陵区水产工作站 | 参公 |
4 | 西安市高陵区水利工作队 | 事业 |
5 |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 事业 |
6 |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 事业 |
7 | 西安市高陵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 事业 |
8 | 西安市高陵区河道砂石管理站 | 事业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86人;实有人员198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8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着力实施河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田基建、安全饮水等工程,为我区实现经济环境飞跃奠定坚实的水利基础。
(一)完成了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完成人饮项目8个,完成投资2116万元,提升19730人的饮水水质。
(二)完成了西安市高陵区渭河耿镇桥至泾渭交汇口段(北岸)滩区治理工程及泾河左、右岸护岸工程。
(三)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19污水处理站的建设。
(四)完成了泾河入渭口大桥亮化工程。
(五)实施陕西省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陵区新增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2017年市级财政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竞争性立项项目高陵区张卜、耿镇街办节水改造工程、高陵区2017年度市级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项目、2017年度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共计27995.19万元,比上年增加9871.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共计27995.19万元,比上年增加9871.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收入总计27995.19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2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2.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64.29万元。比上年增长情况9871.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27995.1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692.68万元比上年增加733.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级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504.67万元,比上年增加1708.6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2,797.8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27995.19万元,比上年增加9871.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27995.19万元,比上年增加9871.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285.86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86万元。是指履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等业务支出。
(3)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841.34万元。是指履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等业务支出。
(4) 水利工程建设3,326.93万元。是指建设水利工程的支出。
(5)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728.28万元。
(6)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187.50万元。
(7)防汛112.88万元。
(8)抗旱 30.00万元。
(9)农田水利1,210.99万元。
(10)农村人畜饮水900.17万元。
(11)其他水利支出1,095.76万元。
(1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06万元。
(13)国土整治116.70万元。
(14) 住房公积金129.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464.01万元,公用经费228.66万元,共计2692.67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4.28万元,是指干部职工的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28.66万元,其中办公费18.26万元,水电费14.95万元,培训费6.29万元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2.01万元,支出4202.01万元,其中 移民补助4.20万元; 城市建设支460.40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7.15万元;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74.80万元; 城市公共设施1,197.47万元; 城市环境卫生99.0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车辆购置。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14.37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为河道巡查增加。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6.29万元,主要为水产品安全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费支出83.14万元,比上年增加66.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承担了上级安排的河长制、黑臭水体治理及农村污水治理等多项工作,日常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九、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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