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旅游、文物、博物馆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负责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5、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及广播电视有关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美术品经营活动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行业;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6、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检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办全区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体育经营活动。

7、组织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认定、定级工作。

8、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牵头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制定旅游区、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9、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各类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类会展活动,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5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行政

2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馆

事业

3

西安市高陵区图书馆

事业

4

西安市高陵区体育中心

事业

5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参公事业

6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剧院

事业

7

西安市高陵区文物管理所

事业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95人;实有人员154人,其中在职行政19人、事业133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2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我局共承担四项市考指标:一是旅游接待1200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5.5亿元;经估算,截至9月底,我区共计接待游客1500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25%;旅游综合收入30.6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0%。二是新建旅游厕所4座,改建旅游厕所1座。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4座,正在进行后续完善工作;另一座因土地、审批及渭河生态区等问题,已进行调换,即将开工。三是完成《西安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与《西安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相关任务。1-9月份,所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8327亿元。四是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75%。目前,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78%,完成全年任务的104%。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文体中心项目建设:文体中心项目位于高陵区通远创想小镇东南部。截至目前,项目已投资5亿,体育场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体育馆灰土垫层施工完成,游泳馆桩基施工完成,酒店混凝土垫层施工完成,商业文化图书馆灰土垫层施工完成,展览中心桩基正在施工。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党建工作:

1、扎实开展《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诵读和《把信送给加西亚》专题研讨等活动。用实用好“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提醒谈话党员2名,集体谈话3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报告重大事项15次,研究重大问题12个。先后投入12余万元,为每个农家书屋配备《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

产业发展:

1、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博物馆的建设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目前,委托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保护规划合同书》初稿已形成;陈列布展方案、消防设计方案已经省文物局专家评审通过,安防设计方案正在组织专家评审;陈列布展、消防、安防立项及预算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截至目前,陈列布展施工工作已完成50%,消防、安防已完成工程总量的40%,实物复制已完成20%。。

2、《杨官寨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5》已按照国家文物局意见修改完成。《杨官寨遗址公园规划》(初稿)已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单位正在对《杨官寨遗址公园规划》(初稿)做进一步的修改。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有国家级项目1项,省级项目6项,市级项目14项。建立了非遗传习所4个,传习基地1个,建立非遗展厅500余平米。

4、借助“春满中国·醉西安”、“夏爽中国·嗨西安”、“秋染中国·赏西安”主题活动,先后开展了高陵区千亩草坪娱乐狂欢节、2018“荷香泾渭·激情一夏”高陵第四届荷花节等活动180余场次。新开工建设5座旅游厕所。启动了全域旅游策划工作并对接召开交流会5次。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继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110”项目优势,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的文化诉求203起,配发锣鼓乐器、服装、声光设备等共计价值10万余元。

2、截至目前,辖区内现已建成书店共计55个,其中旗舰店1个,标准店22个。2018年新建书店25个;创建书香社区 2个(应建2个 )书香村镇3个(应建7个)书香校园 3个(应建3个)书香企业4个(应建6个)书香家庭26个(应建50个),建成文化馆、图书馆街道分馆7个。

3、全年共组织开展了全区元旦春节活动、红五月比赛、社区艺术节等活动共计20余场。组织、参加了11项市区体育活动,惠及群众3万余人。全年举办夏日广场文化活动100余场次、戏剧惠民演出100余场次、公益性电影放映1236场次,以及各类农民文化节、自乐班演出等,受惠群众10万余人次。

4、2018年,整理、出版口述史资料《乡情、乡音、乡韵》、《高陵童谣》、《半径知旅》等11部。

文体旅监管:

1、目前为止,查处上网登记不规范网吧10家,行政处罚。对5家网吧、4家娱乐场所依法下发停业通知。

2、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查处出版物经营门店2家,印刷企业1家,收缴非法出版物402盘(册)。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收入总计5711.86万元,比上年增长1565.0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收入增加。支出总计5711.86万元,比上年增长1565.0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收入总计5711.86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84万元,其他收入22.1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76.16万元;比上年增长1565.09万元,增加的原因为项目收入增加及上年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5711.8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194.39万元,项目支出3101.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5.81万元;比上年增长1565.09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及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在本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共4213.52万元,比上年增加1339.76万元,增加原因为项目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共5247.51万元,比上年增加2576.90万元,增加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343.40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123.12万元。是指履行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等支出。

(3)图书馆415.04万元。反映图书馆的基本运行及项目支出。

(4)艺术表演场所62.60万元。反映剧院的基本运行工作支出。

(5)艺术表演团体1万元。反映剧院的业务工作支出。

(6)文化活动50.70万元。反映文化活动业务开展支出。

(7)群众文化618.14万元。反映文化项目支出及文化馆的基本运行支出。

(8)文化创作与保护26.13万元。反映业务活动项目支出等。

(9)文化市场管理148.79万元。反映执法队的基本运行及项目支出。

(10)其他文化支出148.39万元。反映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及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等项目支出。

(11)文物保护283.33万元。反映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2)博物馆65.89万元。反映博物馆相关支出。

(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体育)65.94万元。反映开展体育活动的项目支出。

(14)群众体育581.82万元。反映体育中心基本运行及项目支出。

(15)其他体育支出2万元。反映开展体育业务支出。

(16)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0万元。反映宣传文化发展项目支出。

(17)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50万元。反映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业务支出。

(18)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12万元。反映生态西安自行车赛等项目支出。

(1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0万元。反映博物馆工程支出。

(20)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30万元,反映省级旅游示范村奖补乡村旅游及旅游厕所补助等项目支出。

(21)住房公积金118.01万元,反映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2056.82万元,是指基本工资567.58万元,津贴补贴176.42万元,奖金505.98万元,绩效工资299.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4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6.41万元,住房公积金118.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5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9.04万元,其中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2.37万元,咨询费0.58万元,手续费0.43万元,水费1.9万元,电费3.54万元,邮电费3.4万元,物业管理费2.27万元,差旅费6.29万元,维修(护)费6.67万元,租赁费0.54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专用材料费3.07万元,劳务费16.19万元,委托业务费1.52万元,工会经费10.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万元,其他交通费16.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54万元,其中离休费17.42万元,抚恤金17.96万元,生活补助2.9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76.8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14.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3.72%;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4.0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6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公车数量减少;比当年预算增加2.13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工作需要,下乡次数相对增加。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9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4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比当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7批次,12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业务工作开展需要。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用支出0.7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71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开展旅游+研讨会支出,比当年预算增加0.71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开展旅游+研讨会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用支出3.8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59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工作开展支出,比当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工作开展需要。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9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在行政运行科目反映,支出为343.4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0.6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工资及奖金增加;其中局机关本年支出为342.7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奖金、公用经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镜)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产生的支出。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1).pdf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