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及主要职责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设有党政办、司法所、环卫所、统计站 。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街办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街办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本级 | 行政 |
2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 |
3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水利站 | 事业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员88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67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张卜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精准把握建设“大高陵”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全市“追赶超越”奋进年、“营商活动”提升年、“招商活动”落地年为契机,以“五个美丽”建设为抓手,狠抓落实,统筹推进,街道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好较快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得到有力提升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西迁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梁家河》《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必读必学篇目纳入日常学习内容;二是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四大工程”,累计为13个村更换老旧制度牌209块,拍摄了以张家村党支部书记程军为先进典型的远程教育纪录片;五是完成张南联村党委建设,新的“张南”联村党委已于去年9月份正式投入工作;六是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讲习所作用,开展讲习活动40余次;
(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步增长
街道全年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5.05亿,占全年总任务的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1083万元,占全年总任务的103%;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预计完成16091元,占全年总任务的102%。
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方面,一是28天完成了 “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拆迁安置79户,征地298.723亩;二是完成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拆迁工作任务,共拆迁安置村民510户;三是完成了新气源过境管线地面附着物赔付、复垦工作,共赔付农户220户; 四是完成了210国道改线地面附着物赔付、迁坟等工作,共计赔付135户,苗圃8家,预制场一处,迁坟37座;五是张家、南郭两村共享村落建设新闻发布会成功举办,前来咨询参观的各界人士络绎不绝;六是330kv变电站项目进展顺利,目前27座塔基的地面附着物清理赔付工作全面完成;七是阎良城市供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涉及张家、塬垢、韩家的240余亩地面附着物赔付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八是以韩家、南郭、塬垢等三个村为主体区域的万亩薯类种植基地共连片发展种植红薯7000余亩,紫薯800余亩,同时带动了区域电商经济的蓬勃发展。
(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断三清”要求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提升整改企业16家,取缔不合标准企业17家。“煤改电”“煤改洁”工作已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累计清理燃煤锅炉13台,“煤改电”共落实改装空调3500户;二是严格落实“路长制”、“河长制”,以“五路”为重点,累计栽种各类苗木70168棵,成活率达到95%以上。坚持每周三“路长日”对辖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做到清扫到位,不留死角。全年清运垃圾5000余车,约一万余吨。三是四级河长累计巡河1498次,累计清理河道垃圾1120余方,开展专项整治2次;三是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户厕提升改造完成1800个;四是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修建村中绿地草坪1800平方米,清理“三堆三围”323处,清理野广告95处,对各村主干道两侧的空院、危房进行了沿街提升改造,并对8个文化活动广场实施了景观绿化;五是“拆违拆临”工作累计清除各类违法建筑19882.67平方米。六是加强13个村122户13875头生猪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七是对13个村开展拉网式排查黑臭水体,已排查27处,正在积极整改中。八是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拆除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四)民生保障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对辖区69户在册贫困户和18户稳定脱贫户均落实了具体帮扶举措。目前,村档,户档资料规范齐备,各项脱贫措施稳步推进;二是严格按政策做好13户新增低保户申请、调查、办理工作,受理医疗救助89人,临时救助28户,共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三是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完成孕前检查440人;四是大力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和“效能革命”工作,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共梳理即时办结事项12项,限时办结事项25项。累计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144件;五是大力开展农产品的抽检力度,累计抽检各类农产品1500余份,合格率达到100%。
(五)“平安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平安高陵”创建活动,绘制街道平安地图,设立治安巡防点29处,组建治安巡逻队15支,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二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累计排查校园周边小商店200余家,餐饮60余家;三是狠抓信访维稳工作,上级共交办各类信访案件24件,目前已办理化解21件,3件正在积极办理;四是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8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0余处,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五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1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余幅、粉刷永久性宣传标语26条,开展宣传活动3场,举办展板警示教育活动2场,制作美篇51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余条,开展文艺汇演2场。
二、田园综合体,“共享村落”及民宿经济发展情况
“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发展方面,“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核心启动区以完成土地流转1300亩。核心启动区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项目在创建过程中始终将农民作为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 让农民分享发展红利。园区建设至今已经累计使用周边农户劳动力2.5万人次,为农户增收超过600万元。
“共享村落”及民俗产业经济发展方面,街道采取“3+N”的地域发展模式,即:选取围绕“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周边的“贾蔡、南郭、张家”三个行政村作为“共享村落”和民宿产业发展的规划区域,辐射带动“南一横”东延段两侧的“韩家村”、“张卜村”、“塬垢村”等区域发展。截至目前,第一期“贾蔡”民宿产业先导示范村建设的修建性规划已完成,其他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目前,已签订空院宅基赔付协议17户,另与35家有强烈意愿的农户正在积极磋商,力争明年“五一”前开放第一批民宿(全部7套于2019年5月上旬正式开放,计划推出床位50张)。至2020年,“贾、张、南民宿产业经济带”力争发展民宿300家(其中精品民宿70家),床位2100张。
在“共享村落”和民宿产业发展上,张卜街道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1月13日,王永康书记来高陵调研时对张卜街道在发展田园综合体、“共享村落”和民宿产业发展上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要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积极引入工商资本,发展精品民宿经济,一张蓝图干到底,以滴水穿石的精神,将农村打造成令人向往的田园绿地”。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为11957.37万元,2017年度为2439.65万元,较上年增加9517.7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垃圾焚烧拆补偿项目的增加;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11957.37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为2439.65万元,较上年增加9517.7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垃圾焚烧拆补偿项目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收入总计11957.37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86.14万元,事业收入0,其他收入0,年初结转结余171.23万元构成;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11134.31万元,主要原因为垃圾焚烧拆补偿项目的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22.2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有盘活资金收入及支出。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11957.3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312.19万元、项目支出10533.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2.13万元构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76.6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324.77万元,主要原因为垃圾焚烧、煤改洁等项目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共1195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7.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9238.6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71.1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17.39万元,比上年增加9639.98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及垃圾焚烧、煤改洁等项目的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共119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12.19万元,项目支出10533.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112.1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2317.39万元,比上年增加9639.98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及垃圾焚烧、煤改洁等项目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361.64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财政所行政人员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8万元。是指履行单位日常维修,综治维稳,共青团保障等业务支出。
(3)信访事务20万元,是反映当年因信访工作发生的办公经费,差旅费等费用。
(4)事业运行445.86万元。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所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5)其他司法支出8万元,主要完成街办司法工作相关经费。
(6)其他文化支出29.76万元,是反映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方面支出。
(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16万元,是反映就业扶贫方面支出。
(8)公共卫生支出111万元,是反映街办委托第三方进行农村改厕事项的支出。
(9)计划生育服务46.38万元,是反映对农村地生子女及双女户的补贴支出。
(10)大气537.17万元,是反映煤改洁补助资金支出。
(1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万元。是指美丽乡村建设等支出
(12)城管执法43.5万元。是反映城管人员工资及经费等支出。
(1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4.3万元。是反映辖区街道门头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业务支出。
(14)农林水事业运行支出38.43万元。是反映单位其他农林人员基本的支出。
(15)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是反映本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支出。
(16)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45万元。是反映单位水利人员工资的支出。
(17)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00.23万元。是反映村级一事一议公益项目建设支出财政奖补资金的支出。
(18)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1.68万元。是反映村干部补助及村委会经费支出。
(19)住房公积金36.48万元。是反映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837.20万元,是指机关人员的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9万元,其中办公费79.13万元,水电费2.47万元,劳务费136.83万元等。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13.96万元,是反映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补助,及煤改洁项目的补助。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9238.64万元,2017年为6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9238.64万元,2017年为651.83万元,比上年增加8586.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征地拆迁项目的增加。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为零,已公开空表。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上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2.63%;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7.37%。上年三公经费支出 4.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2.63%;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7.37%。较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本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增长0万元,增幅0%,务接待费1.79万元,增长0万元,增幅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减少5万元,减幅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当年没有因公出国业务。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人次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 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未发生此项业务;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未发生此项业务。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比当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车辆运行。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7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当年预算执行,控制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75批次,89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各项检查人员的接待。
4、 会议费支出情况
当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上年决算会议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当年会议费预算数为0万元,超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无会议费支出。
5、 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培训费支出0.35万元,2017年培训费0.02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的环境下对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不断提高。本年培训费预算数2.4万元,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为参加培训人员批次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8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63.9万元,比上年增加195.45万元,增幅305.87%,主要原因为当年业务量的增加,人员增加,拆迁项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