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为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区教育局。
第三条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
(二)依法加强全区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镇街、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落实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负责全区教育督导、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和扫除文盲工作,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工作。
(六)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七)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区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八)指导全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承担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负责区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市二级园、市三级园)认定工作。
(十)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负责全区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安全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教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照区教育局提供的审批标准实施行政审批,区教育局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主要负责制定完善审批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教育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第五条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科)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及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应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接待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和“四城联创”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群团、工会等工作;指导学校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承办上级党、团、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部校车安全工作、非法邪教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防汛工作;负责学校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工作和各类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安全责任书并进行有效地监督落实;负责学校健康教育、饮食与交通安全教育等相关安全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相关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和校舍修缮计划;负责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图纸设计与会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督、进度管理、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各项手续,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审查工程付款资料,并按工程进度拟定资金拨付报告,按审批程序办理工程付款手续;抓好学校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普查工作。
(二)教育科
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国家教学计划的落实及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德育、体育与卫生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人口和青春期教育、法制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中小学校及非学历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语言文学工作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中小学大型体育活动、艺术与科技节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幼儿园信息统计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协调做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职教中心发展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出国政审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的丧葬、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拟定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师德、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评优树模和违规违纪教师处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老干部工作;督导区教师进修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区政府有关部门、镇街(管委会)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第六条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督学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5名。
第七条 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二、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33个,其中一级决算单位1个,二级决算单位32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本级(机关) | 行政单位 |
2 | 西安市高陵区第一中学 | 事业单位 |
3 | 西安市高陵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事业单位 |
4 | 西安市高陵区第三中学 | 事业单位 |
5 | 西安市高陵区第四中学 | 事业单位 |
6 | 西安市高陵区教师进修学校 | 事业单位 |
7 | 西安市高陵区城关小学 | 事业单位 |
8 | 西安市高陵区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9 | 西安市高陵区第二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10 | 西安市高陵区药惠中心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11 |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12 |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中学 | 事业单位 |
13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14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中学 | 事业单位 |
15 | 西安市高陵区庙西中学 | 事业单位 |
16 | 西安市高陵区药惠银王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17 | 西安市高陵区药惠中学 | 事业单位 |
18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19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中学 | 事业单位 |
20 | 西安市高陵区通远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21 | 西安市高陵区通远中学 | 事业单位 |
22 | 西安市高陵区湾子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23 | 西安市高陵区湾子中学 | 事业单位 |
24 | 西安市高陵区姬家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25 | 西安市高陵区姬家一中 | 事业单位 |
26 | 西安市高陵区姬家二中 | 事业单位 |
27 | 西安市高陵区崇皇桑家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28 | 西安市高陵区崇皇中学 | 事业单位 |
29 | 西安市高陵区榆楚安家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30 | 西安市高陵区榆楚中学 | 事业单位 |
31 |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西营中心小学 | 事业单位 |
32 |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中学 | 事业单位 |
33 | 西安市高陵区高家小学 | 事业单位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7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867人;实有人员3013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299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67人。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表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教育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补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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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服务短板、破解“上学难”问题为抓手,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区教育事业呈现健康、快速、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市考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1.教育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学前教育项目共5所,已完工4所,在建1所。二是义务段学校建设项目7个,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计划于2019年9月份交付使用。三是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项目1个,主体综合楼进入后期装修。四是新建项目7个,已完成招标,陆续进入基础施工。五是“改薄”项目11所学校(26个项目)全部开工,7所(21个项目)已完工。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74亿元,累计争取中省教育项目专项资金5836.68万元,争取市级教育项目专项资金11724.24万元。
2.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全区所有校(园)宽带网络“校校通”质量提升工程全部完工。二是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建设积极推进,全区17所学校荣获西安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建设优秀学校称号。三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开展教育信息化比赛、交流、送培下乡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目前全区专任教师个人网络学习空间注册率达85%。
3.普惠园占比任务超额完成。扎实开展等级创建工作,完成省级示范幼儿园3所、市级13所(市一级园4所,市二、三级园9所)创建工作。全区普惠幼儿园占比达81.19%,高出我区市考指标基数近10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市考指标。
4.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稳步推进“区管校聘”改革试点,通过“三轮竞聘”,112人从超编单位转任交流到缺编学校,缓解了小学教师紧缺的矛盾,均衡了师资配置。二是扩大、延长“大学区”校长教师交流范围和时限,完成329人支教、援教任务。三是组建区域内“一长多校” 9个,完成18所校园组团结对,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城区、园区择校热问题,全区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实现全部消除。
(二)教育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5.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一是坚持学区划分,严格招生计划。二是按照“四证审核”制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三是实施“一长多校”管理制改革,引导城区学生、幼儿到新组建的名校(园)—分校(园)就学,缓解城区、园区学校压力。四是适当扩大班级容量,增加学位,保障学生按时入学。五是秋季新开公办园8所,增加学位1800个。小学段改造提升学校3所,增加学位1090个。全区学位充足,完全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6.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不断规范。健全和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加大教学常规检查的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扎实开展“机关干部进课堂”“教学常规大检查”活动。对高中非毕业班各年级学生实行统考,对初中、小学非毕业班各年级学生不定期抽考。小学毕业会考全科合格率达标,中考综合评估进入全市前列,职业教育迈出新台阶,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7.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持续开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年检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家长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二是联合街办、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文体广电局等单位,协同配合,集中整治,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持续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已摸排、整顿治理校外机构总数 183所,开展各项检查65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31份,约谈无证培训机构负责人30人次。完成整改153所(取缔31所,为15 所颁发办学许可证,其余107所正在停业整顿),问题完成整改率100%。
8.教育惠民政策稳步实施。全年共拨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学校等各项资金共计7229.34万元。落实各类教育资助资金515.73万元,其中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共66人,发放资助金29.6万元。积极推进义务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各级补助资金2128.03万元,惠及学生30115人,通过食堂供餐、课间加餐、企业配餐改善营养膳食,强健学生体魄,确保教育惠民工程全覆盖。
9.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印发了《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我区师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水平不断提升,教师从教行为不断规范。二是扎实开展人才引进及各类培训工作。2018年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23人,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900多人次,校(园)长轮岗交流36名,设立“昭慧好教育”专家教授高陵工作站5个、省市区名师工作室20个。
10.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加大“三防”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齐专职安保人员,同时按标准配备安保服装、钢叉等各类校园安保器材,校园视频监控项目全部安装到位,切实提高了学校安全技防能力。二是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加大专职安保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寒暑假校园长专题培训及安保人员技能培训。三是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狠抓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模拟演练、校车安全等系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教育一方平安。四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以平安西安创建为契机,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争创“平安鼎”,累计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及资料2万余份,开辟宣传专栏712期,举行集中专题宣讲活动208场次。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4所,市级平安校园14所,防震减灾示范校13所,市级应急示范点4个,2018年全系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1.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11月上旬,我区接受了教育部督导局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实地核查,专家组对我区创新督学责任区设置、开展昭慧好教育--督导大讲堂、课堂教学专项督导等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以第三轮316工程督导评估为契机,组织督学对全区纳入2018年督导评估的60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评估督导,考核了校(园)长的履职情况,发挥了督导的作用。
(三)教育常规工作有序开展
12.党建工作规范提升。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印发了局班子“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对标落实。组织中心组学习25次,党委会39次,研究党建议题35项,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开展党建专题调研90余次,听取支部党建汇报4次,组织党建推进会、擂台赛等9次,确定大调研课题11个。二是聚焦反馈问题整改。狠抓电视问政和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查摆问题10项,制定措施12条,查处问责99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狠抓区委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措施103条,新建制度29个,修改完善40个,问责5人,提醒谈话217人次。三是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举办党建培训和主题党日观摩各1次,调整党支部书记23人,接收预备党员22名,为12个教育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配备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
13.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一是明确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200多人到区纪委廉政基地参观,实现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廉政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化专项治理,端正教育行风。联合区物价局等部门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3件。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整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开展学习教育,紧扣各类节庆节点开展常态化纪律作风检查。五是依法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推动信访问题及时高效办理,本年度共接到群众信访群众咨询件189次,举报件246次,12345热线投诉230件,办结率为100%。
14.教科研工作成果显著。一是成功举办全区教师“汇报课”“公开课”“观摩课”系列活动,为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平台。二是以“校本教研”为抓手,发挥专兼职教研员合作研究机制及专家、名师示范带领作用,协调建立“区教研室—大学区—中心校—学校(园)四级教研网络”机制。三是采取“大学区连片教研”和以中心校为单位的“校际连片教研”多种形式开展校本研修活动,扎实抓好“三级三类”科研项目体系的管理和研究,促进全区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11月区教育局被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评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优秀组织单位”。
15.健康卫生工作再上台阶。严格开展常规健康体检、入学新生结核菌试验、肝功能检查、地方病筛查、室内照明检测等常规工作,建立传染病信息报送机制,狠抓健康宣传教育,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近三年呈上升趋势。强化督导检查,抓好专职人员培训和双证管理,对学校供餐质量、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规范、安全运行。
16. 教育扶贫扎实开展。一是按照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教育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建立教育扶贫例会制度,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精准施策,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三是以第5个国家扶贫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爱心捐款、“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和扶志扶智等扶贫日活动。印制宣传彩页3000余份,捐赠资金2660元。四是开展职业技能扶贫培训、送教上门等活动,对20户建档立卡户进行了为期11天种养殖培训, 并对20户贫困户开展送教上门和实地技术指导。
17.素质教育全面深化。一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战略,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发挥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职能效益,创新开展“圆梦蒲公英·乡村学生看城区”“百童书家训·翰墨传家风”“家风家训书画展”“喜庆党的十九大·妙笔颂中华”等各类科普教育等活动。二是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着力打造体育艺术“一校一品”亮点品牌,全面提升全区体育艺术工作水平。三是全力打造“昭慧好教育”系列品牌,邀请高端人才、学科专家,开展师生、家长、校园长培训指导,助力高陵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四是通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书香校园”创建、“我们的节日”、文明生态、安全法制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师生齐参与,共同展示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优秀成果,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18.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教室、进部室”活动,引导师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以扶弱助困为重点,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借助“志愿云”网络志愿平台,深化青少年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和机制建设,重点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出务工家庭子女和空巢老人等群体,积极开展结对帮扶、青春扶贫等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学生家长与学生共同做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捍卫者。三是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激发教育系统各单位文明提升内生动力,2018年新创建区级文明校园7个,复审通过区级文明校园9个,创建首届高陵区文明家庭1个。
19.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环境教育及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开展“节水日”“环境日”“低碳宣传周”等活动,师生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积极开展“绿色校园”创建活动,2所学校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示范学校,3所校(园)通过省级复审,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100%。2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校”。二是“路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在8月份全市开展的“最佳”“最差”路长评比活动中,区教育局包抓路段被市城管委评为当月“最佳”。三是规范工作行为,简化办事流程,推进行政效能,全年办理学生转学1306人次、休学73 人次,复学60人次,满意率达到100%。四是“三项机制”导向鲜明,奖励表彰教育行业先进集体和个人180名,其中市级以上表彰奖励53名。通过考核研究,选拔、轮转领导干部11名,新任干部19名。
总之,2018年教育局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情况良好。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市教育局“六个优先”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部门收入82653.88万元,较上年增加33985.08万元,增长了69.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中省市区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
2018年,本部门支出79191.19万元,较上年增加36218.26万元,增加84.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中省市区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收入总计82653.88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1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8万元,事业收入1179.09万元,其他收入5913.27万元;较上年增加33985.08万元,增长了69.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中省市区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79191.1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7498.39万元,项目支出31692.80万元;较上年增加36218.26万元,增加84.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中省市区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共75561.51万元,比上年增加28487.37万元,增加60.5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中省市区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共72287.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923.46万元,,增加74.7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中省市区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3140.9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780.29万元。反映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学前教育5707.84万元,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5)小学教育25374.19万元,反映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6)初中教育11667.16万元,反映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7)高中教育7939.56万元,反映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8)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236.88万元,反映化解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支出。
(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516.12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中专教育157.05万元,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1) 职业高中教育1213.28万元,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2)其他职业教育支出566.49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3)特殊学校教育24万元,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4)教师进修732.89万元,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5)其他进修及培训2.57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667.71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
(1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8)地震灾害预防9.56万元,反映地震灾害预防相关方面的支出。
(19)住房公积金2351.36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45549.83万元,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65万元,主要是教育部门拨付学校的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25万元,其中办公费319.04万元,印刷费6.2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6.95万元,电费50.06万元,邮电费8.34万元,取暖费13.8万元,物业管理费1.49万元,差旅费6.45万元,维修(护)费102.37万元,会议费0.79万元,培训费72.24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专用材料费29.31万元,劳务费261.91万元,委托业务费35.71万元,工会经费22.98万元,其他交通费27.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7.48万元,支出47.48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8.06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9.4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所以无政府采购支出,并以公开空表。本单位无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86万元,支出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00 万元,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无保有公务车辆。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6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0.66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无公务车辆;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无保有公务车辆。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2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为对教育发展的不断重视,投入的增加,上级部门检查增加;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4批次,2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上级部门对教育工作的检查而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用支出4.7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为对教育发展的不断重视,重大研讨工作会议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10批次,157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上级部门安排及本级安排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而产生的会议费。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用支出484.8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12.11万元,主要原因为对教育发展的不断重视,投入的增加,教师培训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50批次,150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上级部门安排和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组织的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19个,涉及资金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用于办公、水电等业务经费。
4.“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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