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
高陵区财政局内设机构:高陵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 、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城建科)、农财科(社保科)、政府采购管理科6个行政科室。下设高陵区国有资产管理所、高陵区收费资金管理所、高陵区农业税稽征管理所、高陵区企业财务管理所、高陵区会计管理中心、高陵区经济建设管理所、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高陵区财政局信息管理中心、高陵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高陵区城镇建设资金管理所、高陵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高陵分校等12个事业单位。
高陵区财政局下设7个街道财政所:鹿苑街道财政所、泾渭街道财政所、崇皇街道财政所、通远街道财政所、耿镇街道财政所、张卜街道财政所、姬家街道财政所。
高陵区财政局3个所属企业:高陵区种子公司、高陵区机关文印中心、高陵区担保公司。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金融、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2)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区财税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区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区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
(8)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资产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9)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全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拓展业务;负责区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研究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1)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配合做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
(14)承担全区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并监督全区财政管理工作。
(15)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起草地方性政策等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按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16)研究制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金融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等工作;承担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宏观管理,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企业上市挂牌相关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本级: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本级 | 行政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60人;实有人员188人,其中行政93人、事业9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7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将培植税源、挖掘增收潜力和向上争取相结合,发挥财政职能,抓增收、控支出、保民生、促发展,全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008万元,完成保底目标的106.9%,完成奋斗目标的98.8%。全年税收收入完成109692万元,税收占比88.46%,超保底目标8.9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高,收入结构日趋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0275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全区183家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和 8763名财政供养人员、各类临聘人员工资及民生事业支出。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81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 。
(二)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税收征管,扩大收入规模
一是开展税源普查。完成对崇皇街办、姬家街办、泾渭街办区域的企业、门店调查统计,进一步掌握共建区企业数量、分布、上缴税收等情况。二是做好控税引税。全年共走访企业88户,引税入库金额(地方口径)1490.1万元;新引进企业12户,引税入库金额(地方口径)1456.26万元。
三是严抓非税收入收缴。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鼓励激励办法,加大执收执罚力度。全年政府非税收入完成11641万元。
2、严格财政支出,助力全区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2018年,债务还本付息35681万元;全年投入扶贫资金283万元,帮助233户贫困户实现高质量脱贫;落实“散乱污”治理、铁腕治霾、“煤改洁”等各类资金8207万元。二是全面保障重点民生需求,全年教育投入73632万元,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化”、“营养改善计划”、第一实验小学、第三幼儿园建设等工作;医疗卫生投入47219万元,主要保障了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支出;社会保障投入31159万元,落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和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共拨付资金33975万元,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店子王泾河大桥、吉利汽车等项目顺利推进,拨付资金7067万元,支持安家、城西社区加快建设,曹家社区、田家二期群众回迁,北樊社区一期收尾。四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年用于道路建设方面资金11800万元,重点保障鹿苑大道南延伸段、东西六横路西段、南一横道路景观提升和西高路拓宽等工程。
3、强化跟踪问效,规范资金管理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办理资产处置事项77笔,实现处置收入31.05 万元。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全年审批政府采购2248笔,预算金额2830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297万元,资金节约率7.5%。三是严格财政资金监督。共出具各类审核意见 328条,其中上会研究73条,涉及资金 70857.11万元, 审核拨付资金60662万元,审减资金10195.11万元,核减率14.38%。四是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了《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62号)文件,建立健全了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机制。全年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共计12672万元。
(三)区级重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积极性。全年共争取资金93673万元,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农林水、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二是PPP项目稳步推进。稳步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创想小镇等7个PPP项目,总投资114.4亿元,2018年完成投资18.3亿元;三是扶持企业发展。拟设立3000万元中小微企业投融资专项发展基金,2000万元发展奖励资金,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深入开展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流程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申报项目16个,涉及企业89家,落实资金2081万元。
(四)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抓党员学习。严抓阵地建设和党员学习,在开展党组中心组财政大讲堂·每周一课25期,每周一讲19期的基础上,成功举办了全区首届党建大讲堂,开展《梁家河》纪实文学诵读、“体验大美高陵·倡树时代新风”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改进党员干部学习的方式方法,推进学用转化。
二是抓作风建设。开展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围绕梳理作风的问题定目标,定时限,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整改工作作风,服务标准,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党内政治生活“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排查整治、“解放思想 真抓实干”大讨论活动,班子成员分三个专题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从上而下补齐作风短板,促进作风持续转变。
三是抓服务效率。结合财政核心工作,组建考职称、综合治税、预算执行分析、PPP等工作团队,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开展大调研、大走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追赶超越步伐”大调研和“解放思想 真抓实干”大讨论活动,彻底改进“庸懒散慢虚”等作风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开展健步走和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和财政系统先进典型“文明科室”“最美财政干部”评选活动,不断巩固深化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成果,激发干部“精气神”。
四是抓廉政教育。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总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区党史馆、地税局警示厅、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魏民洲等典型案例图片展,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按时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筑牢干部拒腐防变防线。同时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新上任的科所长进行廉政警示教育,针对违规违纪行为,通报批评5人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4217.95万元,比上年增长43.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投资评审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支出总计3837.11万元,比上年增长38.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收入总计4217.95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7.95万元,比上年增长1293.34万元,比上年增长 44.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投资评审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少1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持平。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总计3837.1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567.08万元,比上年增长504.25 万元,增长24.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270.03万元,增长562.43 万元,增长79.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评审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共4217.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3.34 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投资评审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共3837.11万元,比上年增加504.2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投资评审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1,357.3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20万元。是指履行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业务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140.09万元,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4)财政监察150万元。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5)信息化建设185.05万元。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6)事业运行1095.75万元,是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03.45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2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未包含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未包含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5万元,反映用于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方面的支出。
(11)其他农林水支出29.23万元,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113.98万元。反映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2,382.51万元,是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62.35万元,其中办公费7.03万元,印刷费4.62万元,手续费11.28万元,水费1.83万元,电费10.50万元,邮电费2.47万元,差旅费12.43万元,维修维护费1.5万元,会议费1.89万元,培训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劳务费14.97万元,工会经费14.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2万元,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与年初预算持平。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持平;与当年预算持平。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无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 0万元,比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无车辆购置支出;比当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无车辆购置预算和支出。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上年与本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当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和支出。
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上年度与2018年度均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6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支出规模;比当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预算规模安排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18批次,63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来人检查、审计,项目评审等。
4、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9.40万元,主要是全区财政工作会及财政业务会议支出,比预算减少4.60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业务会议次数及规模。比上年增加9.40万元,100%,主要是上年无会议费支出。
5、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31.36万元。主要是全区财政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预算增加11.16万元,增加55.25%,比上年增加29.42万元,增长1516.49%,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财政干部素质,加大了培训力度、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7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编制单位: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12 | 实施单位 | 区财政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242.60 | 执行数: | 1270.0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42.6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70.03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保障机关运转;目标2: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顺利开展;目标3:保障财政监察业务正常开展;目标4:保障信息化建设正常开展;目标5:保障其他财政事务的开展。 | 1.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顺利开展;3.保障财政监察业务正常开展;4.保障信息化建设正常开展;5. 保障其他财政事务的开展。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 完成 | |||||||||
| 质量指标 | 保障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完成 | 完成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工作的时间 | 按时 | ||||||||||
| 成本指标 | 严控经费,不超预算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 完成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良好 | |||||||||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得分:90.5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及分值 | 得分 | 指标说明 |
投 入 15 | 目标 设定9 | 绩效目标 合理性5 | 部门计划、目标合规1 | 1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 重大计划、目标经调研1 | 1 | ||||
| 目标、时间进行论证、计划1 | 1 | ||||
| 目标操作有方法1 | 1 | ||||
| 目标完成有步骤1 | 1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4 | 单位目标分解至各部门1 | 1 |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
| 单位目标的量化与考核1 | 1 | ||||
| 设立明确绩效考核指标1 | 1 | ||||
| 绩效考核指标与预算匹配1 | 1 | ||||
预算 配置6 | 在职人员控制率2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 2 | 0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2 | 三公经费变动合理2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2 | 重点项目资金计算依据充分,资金到位2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
过 程 35 | 预 算 执 行 13 | 预算 完成率2 | 基本支出完成率1 | 0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 项目支出完成率1 | 0 | ||||
| 预算调整率1 | 预算调整1 | 0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
| 支付进度率2 | 支付进度率2 | 1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
结转 结余率1 |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率0.5 | 0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
|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率0.5 | 0 | ||||
结转结余 变动率1 |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变动率0.5 | 0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
|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变动率0.5 | 0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2 | 公用经费横向控制率1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
| 公用经费纵向控制率1 | 1 | 部门本年度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与上年公用经费决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公用经费的控制程度。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2 | 三公经费横向控制率1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三公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
| 三公经费纵向控制率1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三公经费总额与上年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控制程度。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2 | 采购计划配套,且有论证1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
| 及时定点完成采购任务1 | 1 | ||||
预 算 管 理 14 | 管理制度 健全性4 | 各项制度健全1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
| 制度内控合理(有控制、监督机制)1 | 0 | ||||
| 制度执行有效。如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及项目责任人等2 | 2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5 | 专账管理1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 使用合规1 | 1 |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 审批齐全1 | 1 |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 |||
| 重大项目结算、评审1 | 1 | 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
| 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1 | 1 |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3 | 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1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
| 会计核算资料齐全、完整1 | 1 | ||||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 | 1 | ||||
资产 管理8 | 管理制度 健全性3 | 制度健全1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
| 有相应的控制机制1 | 0 | ||||
| 有效执行1 | 1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4 | 资产完整1 | 1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
| 配置合理1 | 1 | ||||
| 处置规范1 | 1 | ||||
| 财务记录及时、完整1 | 1 | ||||
| 固定资产利用率1 | 固定资产利用程度1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量)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
产 出 25 | 职责 履行20 | 实际 完成率8 | 财政局目标管理认证2 | 2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 财政收支的组织、监督2 | 2 | ||||
| 财政干部的培训1 | 1 | ||||
| 对外信息化建设1 | 1 | ||||
|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其他日常职能工作完成情况2 | 2 | ||||
质量 达标率8 | 对财政业务指导1 | 1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财政收支的组织、监督完成质量2 | 2 | ||||
| 财政干部培训完成质量2 | 2 | ||||
| 对外信息化建设完成质量1 | 1 | ||||
|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其他日常职能工作完成质量2 | 2 | ||||
工作完成及时性4 | 财政收支的组织、监督完成及时性1 | 1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 对外信息化更新及时性1 | 1 | ||||
| 财政干部培训完成及时性1 | 1 | ||||
| 日常职能工作完成及时性1 | 1 | ||||
专项工作完成情况5 | 执行情况2.5 | 专项组织管理和完成情况2.5 | 2.5 | 反映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和组织管理情况。 | |
| 执行效果2.5 | 专项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2.5 | 2.5 | 反映重点工作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 ||
效 果 25 | 履职 效益25 | 经济效益1 | 财政收入的组织、支出审核、监督,带来相对经济效益。0.5 | 0.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经济和服务对象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扩大财政局影响,带动当地民营经济参与及投入。0.5 | 0 | ||||
社会效益12 | 了解事实真相2 | 2 | |||
| 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 | 3 | ||||
| 宣传教育功效3 | 3 | ||||
| 科学、历史研究提供依据2 | 2 | ||||
| 其他社会效益2 | 2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12 | 对财政局提供的服务满意度7 | 7 | |||
| 组织财政收入的满意度2.5 | 2.5 | ||||
| 组织财政支出满意度2.5 | 2.5 | ||||
| 合计 | 100 | 100 | 90.5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62.3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3.03万元,增长16.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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