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一、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农业产业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

2、负责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

3、负责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入园企业的管理工作。

4、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内项目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做好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做好入园企业的配套服务工作。

6、负责园区科技创新、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技术交流等工作。

二、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单位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事业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事业30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田园综合体项目。规划源田梦工场、通远北部、鹿苑药惠及泾渭金滩等4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其中完成投资19990万元的通远田园综合体已通过市级初审;源田梦工场累计完成投资1.5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总额的34%,整体工程量完成年度计划的60%;今年农高会西安展团专场签约的第一个田园综合体项目新柿界田园综合体已经举行开工奠基仪式,设施大棚建设启动建设;金滩国际生态休闲旅游度假产业区项目已完成投资2200万元,形成总体策划及概念性规划方案。运动休闲场所绿化美化工程全面竣工,完成共享农庄及休闲度假项目设计。

(二)共享村落项目。出台了《西安市高陵区“共享村落”(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试行)》、《高陵区第一批“共享村落”(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流程(试行)》、《西安市高陵区“共享村落”扶持政策》等文件。首批共享村落房源公布50家,签约3家;启动张卜南郭村、张家村5家样板房建设;源田梦工场共享农庄建设正在扎实推进。

(三)农业产业园规划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融合试点项目已申报成功,申请项目资金1653万元。各项目实施主体正在稳步实施,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进度。

(四)招商引资工作。全年接待项目考察31批次79余人次,其中钓北生态园项目、恒大集团、西安卓晋有限公司、大司农农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多次来我区实地考察,积极洽谈。完成与润晟基业文化投资旅游有限公司签订新柿界田园综合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五)企业服务工作。全年组织召开涉农企业座谈会5次,对全区236家涉农企业进行调研,梳理意见建议70余条,协调解决47条,跟踪办理23条。

(六)脱贫攻坚工作。累计投入帮扶资金7.4万余元,签订四户《贫困户自愿退出申请书》,完成结对抱团帮扶各项工作任务。

五、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员管理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共计1338.36万元,比上年增加1228.02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和项目增加、人员调资等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收入总计1338.36万元。包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8.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3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和项目增加、人员调资等增加。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729.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2.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17.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4.4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331.72万元,主要增长原因为工作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287.4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共享村落,招商引资、推介宣传,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示范园项目,高陵区申报陕西省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融合试点项目等。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287.4万元,主要增长原因为业务工作增加、项目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608.96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1338.36万元,较上年增加1228.02万元,增加原因为工作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业务和项目增加等;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729.43万元,比上年增加619.12万元,主要增长原因为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业务工作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事业运行424.3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8.5万元。

(3)创新示范258.9万元。

(4)住房公积金17.70万元,是指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317.61万元,是指在职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24.42万元,是指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7.59万元,印刷费6.24万元,咨询费27.5万元,电费3.44,邮电费,0.87万元,差旅费0.97万元,维修(护)费27.79,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劳务费15.92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1万元,其他交通费2.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61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当年预算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2018年公务车从鹿苑街办划转过来。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无此项业务。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无此项业务。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8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了0.85 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未产生相关费用。比当年预算减少6.15万元,主要原因为为精简会议,履行节约,压缩会议经费。

5、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 0.0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未产生相关费用。比当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培训成本。

六、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4.11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办公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pdf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8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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