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概况
(一)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主要职责
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原县物资局,1992年县级机关改革时更名为县物资总公司;2015年8月升区更名为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是区政府直属经济主管部门。位于高陵区西韩街235号。主要负责区域物资流通、系统稳定和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设政府直属企业1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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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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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 |
政府直属企业 |
二、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3.98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0万元,比上年增加6.98万元,原因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9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1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63.98万元。上年支出60万元, 比上年增加6.98万元,原因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98万元 包括:
(1)基本支出3.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万元
(2)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是指履行系统稳定和安全监管等业务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3.98万元,是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是指履行系统稳定和安全监管等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人员经费3.98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8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见附件)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西安市高陵区物资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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