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水务、防洪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组织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水务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

3、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节约用水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乡(镇)、公民、法人间的水事、渔事纠纷。

7、实施全区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区水务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8、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及质量监督工作。

9、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区属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农村供水水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水务科技示范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水务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务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3、 负责全区水产和渔政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和重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14、负责本区河道、灌区、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监测河流、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15、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大坝安全监管,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6、 承担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7、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补贴事业单位5 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1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本级行政
2西安市高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参公
3西安市高陵区水产工作站参公
4西安市高陵区水利工作队事业
5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事业
6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事业
7西安市高陵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事业
8西安市高陵区河道砂石管理站事业

二、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8,123.6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8.4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2万元。

(3)其他收入0.01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2,400.9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实际结转和结余2,400.97万元)。

(6)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18.4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93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779.8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由于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2、支出总计18,123.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59.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226.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70万元

(2)项目支出10,795.9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5,364.29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实际结转和结余5,364.29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13万元,项目支出10,795.98万元;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2.18万元。同比下降1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350.6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0万元。是指履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等业务支出。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03.03万元。

(4)水利工程建设 5,383.00万元。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46.19万元。

(6)水行政执法监督352.64万元。

(7)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61.97万元。

(8) 防汛56.92万元。

(9)抗旱55.50万元。

(10) 农田水利2,148.49万元。

(11)农村人畜饮水1,189.53万元。

(12)其他水利支出342.40 万元。

(13)住房公积金100.57万元。

(1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00万元。

(1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85人,人员经费1,226.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1.55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万元,支出4.2万元,为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直补资金。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3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较上年决算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费增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1.39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万元,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8万元。于上年度相比下降20%。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示例: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1.pdf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2018年9月27日